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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置换补贴1万元
发布时间:2024-04-23

解放日报讯(记者 叶宇)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万元购车补贴。

本轮置换补贴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其中,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的交车时间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开票时间应当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车主可通过线上申请和预约办理方式申请补贴。线上可登录网站https://fgw.sh.gov.cn/zwfw_wx/,选择“汽车补贴申请”,或者使用“车信盟”App首页“购车补贴”提交补贴申请。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的申请人,提交在线申请并收到审核短信后,还需拨打热线电话400-820-3152预约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