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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06-07-12

内设机构示意图

内设机构示意图

  市总机关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负责市总信息工作、文件审核、工作督办及机关的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接待、集中采购工作,承担工会外事、台港澳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指导协调工会系统信息化协同应用,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指导直管单位行政管理工作。

  二、研究室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市总重要课题研究,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市总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重要文件等。

  三、组织部、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能

   负责区局(产业)工会领导班子管理(协管)和换届改选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总机关干部和直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包括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和因私出国境审查及证照管理),负责市总机关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的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党 组日常事务工作。市总机关按规定设置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会与组织部合署办公。

  四、基层工作部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建、女职工委员会建立、“职工之家”建设和班组建设,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归口管理面向基层工会的竞赛类、考核类活动,负责劳模、“五 一”劳动奖状(奖章)的评选表彰,推动和规范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加强对工会组织孵化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联系引领。

  五、劳动关系工作部

  (一)主要职能

   源头参与本市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统筹推进本市工会加强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等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与和谐劳动关 系创建工作;指导调处劳动争议和化解劳动关系群体性矛盾;对工会重大决策和制度规定的合法性审查;规划组织全市工会普法工作;指导推进女职工维权和统筹协 调农民工工作。

  六、权益保障部

  (一)主要职能

  源头参与本市有关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和标准调整及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及相关工作;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及相关工作的目标管理、业务指导、督促协调和责任考核;组织落实劳动保护工作;协调对口援助工作。

  七、宣传教育部

  (一)主要职能

  统筹市总宣传工作,指导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协调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指导推进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工会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协调推进工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八、财务资产管理部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责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的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

  九、经审办

  (一)主要职能

  负责落实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相关决议,负责对市总本级及直管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承担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级工会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区局(产业)工会经费收支、专项资金、资产管理等的审查审计监督。

  其他: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有关决定和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