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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任务]
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上海市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市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
(四)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市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五)与本市区、县、局(产业)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本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市大中型企事业及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七)协助市政府做好上海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上海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本市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九)承担国际工运的研究和本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上海市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联络工作。
(十)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市政府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为退休职工提供服务;创办本市老年福利事业;承担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上海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设13个职能部门,即: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和反映本市工会工作情况和职工队伍重要情况、动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对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安排和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收集和处理工运动态信息;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信息化管理、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协提案、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负责《上海市工会年鉴》的编纂出版。
2、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问题;负责调查研究工运和工会工作中的重要理论政策问题;负责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与区、县、局(产业)工会调研工作和上海工运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3、组织部
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工会组织建设的政策和工会干部管理的办法;负责指导区、县、局(产业)工会的换届改选,协助区、县、局(产业)党委管理工会领导班子;负责指导本市工会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以及本市新建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研究制订工会的体制、编制、机构设置方案和各项组织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老干部管理工作;制订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工作;对工会章程和工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指导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工作。
4、宣教文体部
主要职责:制订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本市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等政策,维护职工参加学习、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利益;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指导工会报刊和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
5、经济工作部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依法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参加市级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生产和有关合理化建议、技术操作竞赛、班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收集和交流有关经济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内外信息。
6、保障工作部
主要职责: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和家庭收支等情况;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物价、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管理全市工会职工疗休养工作;协助做好有关社会困难群体的解困、再就业和市场物价监督等工作。
7、财务部
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工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对各级工会组织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总机关行政经费和代管经费的审核、使用及监督管理,编制预、决算。
8、民主管理部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中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工作。
9、法律工作部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有关工会、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市总工会的法律咨询工作;参加重大劳动争议案的调处工作;开展工会、劳动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10、女职工部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
11、国际联络部
主要职责:开展对国际工运状况的综合研究;负责工会国际活动的出访组团、来访接待、国际联络、对外宣传;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
12、事业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市总工会企事业单位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工会“三产”方针和政策的制订、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审批及统计等工作。
13、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工会的经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经费、下级工会经费和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纪委和上总机关系统工会。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工作。

[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
主要职责:调查研究与退休职工密切相关的问题;参与制订有关退休职工的政策,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企业退休职工工作;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承担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