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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成立于1994年12月,是市总工会领导下,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职工互助互济,在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时给予补充保障,提高职工抗风险能力的社团法人组织。市职保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管委会。管委会是职保会常设工作机构,管委会下设十个业务(管理)部门。职保会还同时拥有一批医学专家和投资理财专家,分别成立了医疗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讨相关工作,提高市职保会的管理服务水平。
十一年来,市职保会在市委市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市委市府及市总工会的要求及广大职工的需要,紧密配合本市的医保制度改革,共推出了11项互助保障计划。分别是: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计划(试行)
*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团体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团体安泰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团体安顺互助保障计划
*团体补充养老保障计划(新甲种)
在市总工会领导下,市职保会依托工会健全的组织网络,始终坚持自愿性、互助性、公益性的原则,继承工会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积极致力于工会互助保障事业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借鉴现代保险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不断地消化吸收与自我创新,拓展并形成了上海工会以补充医疗、补充养老及意外伤残保障计划为主体的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工作格局,增强了职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宏扬了“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为发扬光大新时期上海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增添了新的内涵。
多年来,全市70%以上的在职职工和95%的退休职工被纳入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互助互济网络,截止2006年6月,四项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共有有效会员738.73万人次,累计有302.38万人次享受到互助保障金15.79亿元,其中,“退休住院”给付了241.4万人次、给付补充保障金10.2亿元。互助医保计划参保覆盖面之广,给付人数、金额之高,真正体现了职工互助互济,以集体力量抵御风险的特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配合本市的医保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互助、诚信、和谐、服务”的职保理念,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