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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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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组织动员全市职工为科教兴市建功立业,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增进广大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能力,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发挥出来,为上海新一轮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上海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发明协会等联合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评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成绩显著,为科教兴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职工。现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评选委员会
  主    任:陈 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常务副主任:张兴淮(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 主 任:许德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国生(市经委副主任)
  徐美华(市科委秘书长)
  许章林(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李树钧(上海发明协会常务副会长)
  赵 凯(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
  陈锡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
  委 员:宋 震(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徐正初(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蔡小兵(市经委科技处处长)
  郁增荣(市科委副处级调研员)
  李耀庭(市知识产权局服务中心主任)
  杜道斌(上海发明协会成果实施部长)
  赵荣善(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兴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王旦华(劳动报副总编)
       吕泰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满顺华(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处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宋 震(兼)
  办公室副主任:吕泰康(兼)满顺华(兼)
    二、评选对象
  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职工技术创新标兵、职工技术创新能手授予在素质工程、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作出贡献的基层一线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职工技术创新标兵、职工技术创新能手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获得区县局级以上创新能手、技革能手、能工巧匠等先进称号或创新成果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钻研业务技术,做好本职工作,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数量多,被采纳和实施率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小改小革、技术攻关成效显著;
  3、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4、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和商品化的过程中,有创造性的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方面有独创性的见解,在省市以上专业性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重要的论文并获奖或经省市以上出版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四、评选程序
  各基层单位工会和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参评对象并经所在单位公示。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和历届工人发明家组成评审组进行初审,选出的20名候选人,主要事迹刊登在《劳动报》和上海工会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投票、专家评审和评选委员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表彰奖励
  由市总工会召开会议表彰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10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标兵10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能手若干名(颁发证书)。并由各单位按《上海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六、时间和要求
  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职工技术创新标兵、职工技术创新能手的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中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比例不少于60%,自学成才的工程技术人员比例约占40%。评选工作自通知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并择时进行表彰。
  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向市总工会推荐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职工技术创新标兵和能手)候选人一般可1-3名,并领取《候选人推荐表》,于9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满顺华 电话:63391009;63211939-4111
  
  二ΟΟ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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