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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宣〔2007〕21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上海市总工会于今年设立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表彰在文艺创作、艺术表演和开展群众性文化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奖励章程(试行)》的有关规定,首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在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三个类别开展评选。在全市各级工会的积极响应和认真组织下,评选办公室共收到60多个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报送的近千幅书画、摄影作品。经过层层遴选,由上海市文联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共评选出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类金奖作品各2个、银奖作品各4个、铜奖作品各6个。市总工会决定对以上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及有关单位以参加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活动为契机,高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主旋律,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职工文化的大发展,繁荣职工文化事业,培养职工文化人才,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群众用勤劳智慧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再立新功!
附件:
“欢庆十七大、和谐展风采”首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获奖名单
获奖作品展示:
美术类
书法类
摄影类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