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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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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组〔2007〕24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把建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上海市总工会在全市基层工会组织中开展了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活动。

  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它对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和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创建职工之家,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组织健全、维权到位、作用明显、工作活跃、职工信赖的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总工会等300家单位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授予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动能公司蒸汽站工会小组等300家单位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希望以上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上海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建家活动,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点击下载):

    1、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名单

  2、2007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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