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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办发〔2008〕3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及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工发电[2008]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再组织、再发动,积极广泛地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全力以赴支援抗震救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立足本职、团结奋斗、多做贡献,以搞好生产和维护稳定的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按照全总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募集到的救灾善款请汇至市总工会财务部账户,由市总以各捐款单位的名义统一汇出。捐赠物品请直接与四川省总工会联系,物品捐赠情况请及时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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