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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经〔2008〕13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本市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有关精神,经本市5万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市节能监察中心推荐,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决定在本市聘请郭萍等237位同志为首批上海市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
各级工会和发改委、经委、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工作,加强对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组织领导、关心和支持,为他们开展各项活动和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调动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出力。
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要认真学习节能减排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上岗培训和上岗后的各项培训,努力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和节能操作技能,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为企业节能减排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批上海市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名单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