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客人○代表我 幸福四定义 ■最近我在电视里看到一段片子,觉得很有意思。记者拿着话筒,采访一个个人,“你认为什么是幸福呢?”“你觉得你幸福吗?”答案五花八门。更有意思的是,看上去穿得很时尚,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中学生、大学生,却往往回答说自己不幸福、很不幸福,有的女孩子还哭了。而造成她不幸福的原因,是家长太关心她了,把她当成孩子。但看上去工作很辛苦的成年人,却往往认为自己幸福。我觉得这不能简单的以“身在福中不知福”来一言以蔽之。你对幸福问题有研究吗? ○谈不上研究,但我这个人喜欢琢磨,对幸福这样的问题当然不能不琢磨。 ■那琢磨出什么道道来没有? ○我首先发现,“幸福”是极少数几乎得到人类全体一致公认的价值标尺之一。老实说,我还没想出来另一个几乎得到人类全体一致公认的价值标尺。譬如“善”,尽管大多数人承认这条价值标尺,但有的人就认为非作恶不能成功,所以有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有《圣经》里的撒旦。又譬如“爱情”,有人觉得人生不可或缺,“爱情至上”;但也有不少人觉得事业比爱情更重要,或者只是阶段性目标;甚至有人觉得爱情是场病;而认为爱情只是诗人、作家的虚构,人世间其实并不存在爱情这样东西的人则为数更多。像财富、地位、名誉,有的人是极端热爱,可以为之献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而有的人则对之严词痛斥,“金钱是万恶之源”,“名缰利锁”,“糖衣炮弹”。但对“幸福”,我没有听说过我活着就是要追求不幸福。 ■那么苦行僧呢? ○你以为苦行僧在苦行时不觉得幸福吗?我看到过一些回忆李叔同的文章,说李叔同出家前是公子哥儿,流连于风月场中,出家后一变而修佛门中持戒最严的律宗,过午不食。有许多他以前的朋友、弟子看到他的苦行,觉得难以理解。后来看到他粗茶淡饭吃得很香,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好像有点理解了。苦行僧我们没有见过,但从书上、戏里,我们看到许多革命先烈含辛茹苦的事迹。我们过去的理解,是苦行有目标在支撑。和尚苦行是为了超脱轮回,一般的理解是修来世。革命先烈的苦行是为了建立新政权,为了共产主义理想。其实,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但仅有信仰目标的支撑,往往还是坚持不到最后的。信仰坚定的苦行者,一定是在苦行过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的。李叔同脸上的微笑,透露了其中的奥秘。 ■你认为苦行者从苦行中能获得幸福感,那我是想不出谁活着就为了不幸福,只能同意你的结论了。 ○谢谢你能同意拙见。 ■不客气。别酸不拉叽的。你得出这个结论有什么用?问到什么是幸福,可以说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答案。 ○你这个问题提得水平很高。就像形式逻辑里的概念,外延越大,内涵越少。几乎得到全人类一致公认的“幸福”,概念的内涵就非常稀薄。但任何一个成体系的研究,都是从外延最大、内涵最单纯的基本范畴着手的。如果我们要搞出一门“幸福学”或“幸福哲学”的话,就要从“幸福”这概念研究起。 ■我好像被你套牢了。我不想搞什么“幸福学”,但舍命陪君子,就跟你从“幸福”概念研究起吧。 ○谢谢你陪我。老实说,两个人的探讨比一个人思考要有效得多。就由你从反面提出诘问,也能使问题引向深入。 ■我是反面教员吗? ○不对,你是我论文答辩的老师。 ■往下说吧。你对“幸福”本身的定义是什么? ○“幸福”定义一:幸福是种主观感受。 ■这不是唯心主义吗? ○你先别忙着扣帽子。不是说谈到主观、谈到感受,就是唯心主义。否则,心理学就一定是唯心主义了。哲学上的唯心主义是有严格界定的。特别在将“唯心主义”作为政治帽子压人打人的余毒未消的情况下,讨论问题时这种概念一定要慎用。 ■我是和你开个玩笑,你怎么没有幽默感? ○我这个人胆小,在这种问题上是开不起玩笑的。但既然你并不当真,那么我们就不要在证明这样定义并不是唯心主义上多化时间。不过我把“幸福是种主观感受”作为“幸福”的第一个定义,是针对一种习以为常的认识而言的。这种对“幸福”的习以为常的认识,认为“幸福”与“幸福感”是两回事,“幸福”是客观存在的某种事物或某种事物的属性,“幸福感”是由“幸福”引起的,是对“幸福”的反映。你刚才说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就反映了这种认识。“幸福”是客观的,所以能“身在福中”,你的感觉太迟钝,竟然在这种“幸福”的处境中没有产生应有的“幸福感”,“不知福”,那就是你自作自受,是你的不对。你说的“更有意思”的现象,应该无忧无虑的、应该感到幸福的青少年却“真诚”的觉得自己不幸福,在旁人看来没啥可乐的中年人,却乐呵呵的觉得自己蛮幸福,也隐含着“幸福”有个比较一致的客观标准的前提。 ■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幸福”和“幸福感”是一回事? ○对,“幸福”与“幸福感”就是一回事。但从逻辑上来证明“幸福”与“幸福感”本来就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恐怕要费好多口舌。老实说,我没有受过学院的严格的做学术研究的训练,不知道怎么去证明在我看来毋需证明、不言自明的道理。我们抄小路走,假定“幸福”就是“幸福感”,从这个前提出发,看看能得出什么结论,与我们的常识、经验是否相符,对我们把握生活的真谛是否有益,这样做好不好? ■好的,我本来就想解决些实际问题,并不想指着“幸福学”或“幸福哲学”混饭吃。 ○我倒是想指着“幸福学”或“幸福哲学”混饭吃,只是力所不逮。我们从“幸福”的第一定义,引申出第二定义:幸福被认为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可持续的快感。 这条定义指出,幸福(幸福感)是快感的一种。快感有许多种,不能说凡快感都是幸福感。幸福感与一般快感的区别,在于幸福感是相对稳定的、可持续的。相对稳定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与“可持续”差不多,只是“可持续”指形态上的保持、延续,而“稳定”指性质的恒定不变。另一层意思,幸福感往往以一种安定、宁静的方式引入,而其他的快感,有许多则是由感官的强刺激引起的。强刺激往往伴有痛苦,所以有许多快感是由痛苦转化而来,可以说没有痛苦就没有快感,极端的例子就是性受虐狂与吸毒。吸毒可能会有快感,但决不会有幸福感。安宁的享受,是幸福感的一个必要条件。 ■你说得不错,但你为什么说是“被认为”呢? ○这就引出了“幸福”第三定义:幸福感不仅是生理上的快感,更是精神上的快感、满足感与优越感。生理上的快感不能直接转化为幸福感,一定要有精神上的认同才能转化为幸福感。所以,主观感觉如果细分,我认为应该有低层次的感觉与高层次的感觉的区别。低层次的感觉有外界因素直接刺激感官引起,用佛教术语来说,属于“受蕴”。高层次的感觉是低层次感觉的有条件的复现,是低层次感觉的转化与提纯,用佛教术语来说,属于“想蕴”。同样是“感觉”,同样是心理现象,低层次感觉是生理性的,高层次感觉是精神性的。按中国传统哲学的“心”“物”两分法,低层次感觉属“物”,故称“物欲”,高层次感觉属“心”,故称“心情”。中国古文用语,“情”有“真实”的意思。故而“情况”一词,是指能反映内在真实的外部状况,而不是指感情的状况。“心情”相对于“物欲”,是真实的、稳定的,因而是可靠的。“幸福感”是一种“心情”,一般的“快感”是“物欲”。“幸福感”比一般的“快感”多了一层精神上的认同,这是“被认为”的第一层意思。 说“被认为”的第二层意思是,那种“稳定”“可持续”还只是主观的期望,客观上是否真的“稳定”与“可持续”,还在未定之天。而且,这种主观期望,往往还是隐含着幸福依赖于某种外界条件的这样的观念。但这种外界条件已不是某种引起快感的刺激,而是达到了某种目的,实现了某种条件。如童话里的套话,“美丽的公主与她的白马王子结婚了,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幸福”的获得,是因为“结婚”这一条件的实现。换句话说,只要“结婚”这一目的达到,婚后的“幸福”生活就是水到渠成、不言而喻的了。但实际情况常常是,一对自由恋爱,相互倾心,自觉自愿,甚至有点急不可待地走进婚姻殿堂的情侣,婚后生活却并不幸福,至少与他们原来的期望大相径庭。从本质上说,“幸福”(幸福感)既然是种心理现象,是种感觉,就不能要求它稳定不变,历久弥新。稳定是相对的,即使相对的稳定,也是表面上的。就像静静的河水,表面上看不出它在流动,实质上河水是不可能不流动的,只是你的眼睛察觉不到。如果水面上有片树叶,你就可以观察到河水的流动了。因此,“幸福”的“稳定”与“可持续”的特性,从本质上说只是一种心的幻觉。执著于这种幻觉,会导致“幸福”到手后的失望、失落。 ■按照你的说法,人们追求幸福,追求了半天,就像猴子捞月一样,只是在追求一种幻觉? ○也可以这么说吧。 ■那不是太残忍了? ○如果真实是残忍的话,也就只能正视、接受这一残忍。但我并不觉得这是残忍的,真实并不残忍。 ■说“幸福”只是一种幻觉还不残忍吗? ○我并没有说“幸福”(幸福感)是种幻觉,相反,我认为“幸福”是价值的基础。人类如果没有对幸福的普遍认同与追求,就不可能建立起价值来,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能给人带来幸福的东西。“幸福”的统一性,带来了价值的统一性;“幸福观”的多元性,带来了价值的多元性。我是说“被认为”是“幸福”特性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是种幻觉。“幸福”其实应该是能随时而变、随遇而安、潜移默化、不断更新的快感。由此,得出“幸福”第四定义:幸福是种健康、良好的心态。 ■“幸福”变成了一种心态,这不是说有“精神胜利法”阿Q,到死还是个幸福的人吗?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现在只要一提调整心态、调节心情之类的话,就有不少人(我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也这样)会联想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见艺术典型的话语力量之强。但是,作这样的联想,其实对鲁迅贬斥的“精神胜利法”只是望文生义的理解。阿Q何尝在精神上“胜利”过?《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而阿Q不要说“自胜”,就连保持自尊,正视自己的缺点都做不到。他要靠与赵太爷攀本家、参加柿油党来确定自己的价值;他讳言头上的瘌疤,欺软怕硬;所以鲁迅塑造这样的人物,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争”都不能“争”,哪里谈得上什么“胜利”?“精神胜利法”是用反面形式表现出来的极度的自卑感,鲁迅对它的针砭,是含泪的讽刺。而调整心态,是“自胜”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真正强者的表现。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你提出来分辨一下,很有必要。 幸福是种健康、良好的心态,这样的表述可能是我首先提出的,但这样的意思可以说是古已有之。举个近期的例子。卡尔维诺编撰的《意大利童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国王有个独生儿子,视若掌上明珠,但王子却总是郁郁寡欢,连他自己也说不出原因,但他却像得了重病似的,日见憔悴。于是,国王出招贤榜招来了世界上一些最有学问的哲学家、博士、教授,这些人研究了半天,给国王出了一个主意,必须找到一个完全幸福的人,把王子的衬衣和他的衬衣掉换一下。国王派使臣到世界各地去寻访幸福的人。找来了一个神甫,他自称确实很幸福,但当国王说:“你来做我的主教怎么样?”神甫马上表示“求之不得”,国王勃然大怒,说:“滚,你给我滚得远远的!我要找的是自身感到幸福的人,而不是总想得寸进尺的人。”不久,他听说邻国的国王是个真正幸福的人,就立刻派使臣去见他。邻国国王说,凡是人们想要的东西我的确都有了,但我想到总有一天不得不扔下这一切离开人世,满腹忧愁,夜里睡不着觉。国王十分失望,只能去打猎散心,在旷野里听到有人在愉快地唱歌,循声找去,发现有个小伙子在葡萄园里唱着歌修剪葡萄藤。国王试探说,要带他到京城去,使他成为自己的朋友;小伙子说,这种事我根本不想,即使罗马教皇跟我换个位子我也不干,我对我现有的一切感到心满意足了。国王非常高兴,总算找到了一个真正幸福的人,但当他迫不及待地去解开小伙子的上衣,傻了,这个幸福的人没有穿衬衣。这个故事就叫《幸福人的衬衣》。 ■类似的故事我倒也看到过。 ○这样的故事,我们过去从阶级斗争角度作了第一层次的解读后,就浅尝辄止了。这样得出一个结论,剥削阶级没有幸福,劳动人民才有幸福。其实,说有钱才能有幸福固然不对,说穷人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也未见得正确。《幸福人的衬衣》,作这样强烈的对比,使地位、物质条件与幸福感的反差那么大,是要揭示这样的道理,幸福感与物质条件实际上很难说有什么相应关系,既不是水涨船高的关系,也不是水落石出的关系。但我们习惯把两者扯在一起,所以看到“幸福的人没有穿衬衣”会有五雷轰顶的感觉。受轰击而崩塌的是错误的“幸福”观念,把“幸福”与物质条件牢牢捆在一起的“幸福”观念,把“幸福”物质化的“幸福”观念。 网瘾与幸福幻觉 ■得出“幸福是一种健康的、良好的心态”,有什么意义呢?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但它的意义我可能说不全。 俗话说,对症下药,心病还需心药医。像故事里的王子所得的幸福感缺乏症,可以说是一种世界性无菌传染病。但中国古代楚国有个太子,得了这种病,有个来自吴国的访问学者,就用精神治疗的办法,用诗一样的语言来打动他、激励他,使太子的病霍然而愈。汉代的枚乘《七发》就是写的这么回事。《七发》是赋,是虚构作品,但其中反映出来的幸福观,是有现实依据的。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有智慧的人,已经对“幸福”、“价值”诸问题有很深的认识,只不过没有将这种认识用逻辑的方式条分缕析地表达出来,而是用形象的方式感性生动地表现出来。逻辑的方式好处在条理清晰,容易把握,缺点在于受众常常是被动接受,听时可能一清二楚,过后却不容易转化为自己的思想,还容易受到作者思想的局限,接受容易了,读者就可能懒得思考。形象的方式可能接受起来难一些,形象所指可能是多义的、多层次的、模糊的、深奥的,但能激发受众的思考。经过自己的思考,才可能真正获得,才可能举一反三,才可能有所发明、有所发展。 而以往王子、太子患的富贵性精神疾患,今天中国寻常百姓家的孩子,也有不少传染上了。现在已引起全社会关注的网瘾,在我看来,也是这种病的变种。如果把网瘾计算进去,那传染上幸福感缺乏症的青少年就更多了。对这样的精神疾患,大多数家长是百思不解,束手无策。今天的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跟我们那时比起来,是生在蜜糖里,可他们不仅不觉得甜,还叫苦连天,甚至动不动离家出走、寻死觅活,那怎么办? ■对呀,从你的新“幸福”观出发,怎么解决网瘾问题,我倒先想听一听。 ○我可以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但有两点先要说明一下。首先,我没有发明、提出什么新“幸福”观,只是想纠正一些在我看来似是而非的“幸福”观念。所说的一些我认为对“幸福”正确的看法,也许以前没有这样去表述,但这样的观念是古已有之。我至多是对这些优秀的思想、观念作现代的表述。其次,我所说的至多是一些原则,难以讨论具体的办法。说好听些,我说的是“道”层面上的,不是“术”层面上的。其实,我只是务虚,不是实惠的。 ■不管你务虚还是实惠,我是很想听听网瘾怎么和“幸福”观扯上关系的。 ○这容易说清楚。如果你去问一个有网瘾的孩子,他心目中的幸福生活是怎么样的?十有八九会回答你,不用读书,不用上班,整天上网玩游戏,是最幸福了。 ■不错,但这是孩子的一相情愿。谁不想不做事,整天吃吃玩玩,能办得到吗? ○要是办得到呢?按你的说法,这种想法差不多的人心中都有,因而至少是正常的想法、正当的愿望。之所以要不得,是因为办不到。那么,这不变成我们追求的目标,变成理想的幸福生活了吗?然而按照目前的白领之家、小康水平的物质条件,又是独生子女,要满足孩子这样的幸福目标,还是办得到的。 ■那孩子长大成人以后怎么办?他还要结婚成家,还要养儿育女,怎么办?父母死了以后怎么办? ○你现在去问有网瘾的孩子,他们大多会回答你,只要让他们能整天上网玩游戏,他们宁可放弃结婚成家,不愿结婚成家,懒得结婚成家。既然他们选择这样的幸福目标,而人只有一次生命,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他们认为最幸福的方式度过一生;家长一般是以让子女过上幸福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这句歌词用来表达家长对子女的心情,是非常确切的;那么,家长有条件实现子女的愿望,为什么要去强扭呢? ■慢慢,你是要说孩子不想读书,长大后不想工作,整天上网玩游戏,这种想法是合理的,有条件的家长应该让孩子实现这种愿望,而不要去纠正他,这就是你开出来的治网瘾的方子?你的意思是说网瘾根本不必治?网瘾是家长对孩子的正当愿望不理解所造成的?指责网瘾是大惊小怪?是跟不上时代? ○不不,我怎么会持这种观点呢?我只是说,按照你反对网瘾的理由,可能得出这一系列你认为是很荒谬的结论。 ■不仅是我认为荒谬,全社会也是认为荒谬的,包括有网瘾的孩子,也不会以这种理由来为自己辩护。 ○是的,可以说是全社会一致公认,有网瘾的孩子也不会这么提出来,但他们心里可能会这样想,想法不一定这样明确,但这样的想法其实是有的,会用其他各种方式,极端的如以自杀的方式,或者以精神疾患、人格障碍等生病的方式表现出来。因为从你刚才说的反对理由(也是社会上一般的反对网瘾的理由)出发,是可以合逻辑的推理出这些结论的,在这一个逻辑系统中,它是不荒谬的。所以不是结论有问题,也不是推论过程有问题,而是前提有问题。我刚才还只是说了小康之家能办到,但不一定能办到把子女的结婚成家、养儿育女的一揽子工程都承包下来,但殷实之家、豪富之家则包下一代甚至几代的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们这一代所受教育称之为“寄生虫生活”),也是可以办到的。那么,这样的家长就不必担忧孩子有网瘾了吗? ■我被你推理推得有点糊涂了。那你说为什么要纠正网瘾呢? ○是因为网瘾里典型表现出来的是不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这种不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会使人一生与幸福当面无缘,交臂错过。 ■是吗?我洗耳恭听。 ○这么说吧,染上网瘾的孩子,还不能仅以贪玩视之,他们往往把网络游戏视为他们的价值体现。所以他们在游戏中获得了一种“幸福感”。但这种“幸福感”可以说是一种幸福幻觉,连染上网瘾的孩子自己也在意识或潜意识里承认这一点。他们说,“不用读书,不用上班,整天上网玩游戏,是最幸福了”,是假定的口吻,他们也知道这一般是不可能的。这是童言无忌,“倚小卖小”。在说这样的话的同时,心底里是有种童年将逝、春景不再的伤感的。他们知道自己是在说梦话。他们也许还没有意识到,但他们是感觉到了。这里要对“幸福”第三定义作些补充,或者说展开一些推理。从“幸福”定义出发的第一条定理是:“精神上的快感、满足感与优越感”的产生,不仅与个人的精神素质、修养有关,而且与社会的公共道德、价值观密切有关。一般说来需要得到社会公共道德的认同。前面说过,吸毒可能产生快感,绝不会产生幸福感,也与这一条有关。 婚外恋一般来说也是这样,可能产生快感,但很难从婚外恋中获得幸福感。即使家庭重组,婚外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很难达到他们预想中的幸福境地。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与渥伦斯基同居以后,生出种种矛盾、猜疑,使安娜最终走向悲惨的结局,就是这种社会公共道德、价值观的无形压力的表现。尽管作者对安娜寄予深深的同情,尽管作者好像对笔下的人物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托尔斯泰还是不能不让安娜去赴死,这体现了作家的伟大在于他自觉服膺认识体验到的真理。社会公共道德与价值观的力量(哪怕作者对此很有保留)通过伟大的作家的入木三分的描写展示出来。 网瘾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社会公共道德与价值观是不承认这种饱食终日、游手好闲的生活方式的。这就可以回答,为什么家长有条件让孩子整天上网玩游戏,可以供养他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但这样做了,还是不能让孩子感到幸福,也许还会使孩子像那个童话里的忧郁王子、《七发》里的楚国太子一样患上抑郁症。 由此得出“幸福”第二条定理:幸福来自对价值的追求,价值来自创造性劳动。 幸福与创造性劳动 ■你在前面说过,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能给人带来幸福的东西。“幸福”的统一性,带来了价值的统一性;“幸福观”的多元性,带来了价值的多元性。现在又说,幸福来自对价值的追求,是一个意思吗? ○意义侧重有所不同,前面是从“幸福”角度来看“价值”,这条定理是从“价值”角度来看“幸福”。 ■这么看过来,看过去,翻来覆去地说,又什么意义? ○从你现在还没有明白这么翻来覆去说的意义,可见这么反复论说的必要性。前面从“幸福”角度看“价值”,实际是要指出,“价值”的意义就在能满足“幸福”这种心理需求,是“幸福感”的外化,而不是客观存在物或客观事物的一种属性。“价值”的客观性(统一性与多元性)来自“幸福”是人类普遍的心理需求,公认的价值标尺。其他的价值标尺,譬如“善”、“爱(爱情)”、“财富”、“名誉”,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拥有这些东西可以带来幸福,或获得尊敬,而绝大多数人把获得尊敬视作莫大的幸福,因而成为价值标尺的。现在从“价值”角度看“幸福”,是要说明,“幸福”这种心理需求,是社会性心理需求,而不是自然性(或者说动物性、本能的)心理需求。因此个人“幸福”心理需求的满足,必然要受到社会对实现“幸福”的条件的评价的制约,你个人再不同意社会的评价也没用,因为你在别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按这样的标准去评价别人。一般来说,社会对“幸福”实现条件的评价,是由当时社会现实的人文、物质各方面条件所决定的,不排除观念的变化落后于现实条件变化的因素,与观念的变化超前于现实条件变化的因素,但总的来说,这种评价与社会现实条件是相应的,至少比价格与价值的相应程度要高得多。这就凸现了价值的客观性。前面说到,吸毒、婚外恋可能获得快感,不能获得幸福,就是由于受到价值(社会公众评价)的客观性的制约。我说过,说“幸福”与“幸福感”是一回事,说“幸福是种主观感受”,不影响“幸福”具有客观性,我想,到这里大概是说清楚我的意思了。 ■我觉得还有点小疙瘩,但问题在什么地方说不清楚,你先别忙关门,我这人很笨,有问题,你关了门我还会敲开来问的。 ○开饭店不怕大肚皮,你尽管问吧。 ■那你说“价值来自创造性劳动”是什么意思?从事创造性劳动的,有你们作家,还有画家、各类艺术家、科学家、一部分工程师,总之是知识分子,或者包括劳动模范,各行业的状元,难道只有这些人能追求价值,可能“幸福”吗?难道“幸福”只能来自劳动、来自工作吗?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在表达时,也觉得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我也想过用“行为”“努力”,份量不够。最后还是选择“劳动”。“劳动”这个词,是依照马克思说的“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方式”,“当物质财富大量涌流以后,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而不是谋生的手段”,“劳动创造美”,“劳动分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中的“劳动”概念来定义的。这是为完成某一目标任务的精力、体力与智力的付出。所以,不仅是在工作中付出,在业余爱好中付出,以致在恋爱中的付出,都是劳动。 ■在恋爱中的付出也是劳动?大概只有到丈人家去干活可以算吧? ○你就马马虎虎把恋爱中的一切付出算“劳动”吧,要么你提出一个更恰当的词来。 ■那就“劳动”吧,但为什么要特别提“创造性劳动”呢? ○因为一般的劳动只能完成预设的目标任务,只有创造性劳动才能获得给人带来幸福感的价值。我还是举网瘾来说明这个问题吧。我说孩子不可能从网络游戏中获得真正的幸福感,有的只是幸福幻觉,是根据社会评价这一因素。但有孩子也许会说,下棋不是游戏吗?现在不是有职业棋手吗?职业棋手、特别是那些冠军,社会地位不是也很高吗?聂卫平、胡荣华、谢军不是很受崇拜吗?谁知道今后不会有网络游戏比赛呢?谁知道今后网络游戏的冠军不会像棋类冠军那样社会地位很高呢?谁知道今后网络游戏的高手不会职业化呢? ■是呀,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啊!真的是孩子提出这样的问题,那他智商一定很高。 ○你千万不要低估今天的孩子的智商,但你也千万不要把智商看作是素质的标志,甚至连是不是一项重要标志都需要斟酌。我们今天普遍把智商看得太重了,已经有人指出了,但一时可能改不过来。我们不扯开去了。但你觉得能这样提问题的孩子智商高,其实就是说这样的孩子聪明。从能独立思考这一点来看,确实是聪明,家长有时还说不过他,但从深一层次上去看,这样的聪明是浅尝辄止的,有时可能是会误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未必不能往深里想下去,但一时可能没有养成深思的习惯,更重要的是不愿往深里想,因为想到这一层已足够占理了,在辩论中可以赢了,再往下想,他内心有不安的声音告诉他,他的结论也许会动摇,也许会否定他的已经占理的推论,所以他就适可而止了。 ■你是不是对孩子要求过高了? ○是智商很高的孩子。 ■即使智商很高,总还是孩子。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感到,我们今天在科学研究中,特别是在人文科学研究中,逻辑思维能力的缺失,与我们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的教育)的功利主义倾向不无关系。以前我同意林语堂的意见,将此归之为民族的思维方式不同,西方民族擅长逻辑思维,中华民族则擅长形象思维。深入研究老庄著作以后,我对此结论渐渐有些怀疑。因为我发现老庄哲学的思辨层次非常之高,其辩证思维至今还是世界上最高的,堪于佛教哲学比肩而立。为什么源头上哲学逻辑思辨有这样的高度,到后来会那么弱呢?至少我看到的近现代的哲学、国学著作,在逻辑思辨层次上是比较低弱的。如果林语堂说得不错,也应该是果而不是因,怎么会结出中国人擅长形象思维(也就是不擅长逻辑思维)的果,应该有其原因。 同时,我发现,被奉为金科玉律的古希腊形式逻辑的一些基本原则,比起《墨子》里总结出来的那些逻辑规则,实在高乎者不高也。而且,这些逻辑的基本规则,在一般情况下,是知道不知道一个样,是属于常识的,不言自明的,中国人可能因为它太简单、太直观,而不去总结出在中国人看来类似废话的逻辑规则,但不等于中国人的思维不按逻辑规则来。如果不按逻辑规则来,那么,所有的文明成果都不可能创建与积累。所以,杨振宁在2004文化高峰会议上说,因为《易经》的归纳思维太发达,所以造成了“中国传统里面无推演式的思维方法”,“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仅从逻辑上说,也是一个根本不可能成立的伪命题。但对这样的有严重逻辑错误的伪命题毫无自觉意识,发生在长期生活于西方语境中,受过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取得过重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者身上,而对杨振宁先生的观点持严厉批评态度的论者,对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也视若无睹,这不正反映了要靠逻辑安身立命吃饭干事的中国与华裔专家学者的逻辑思辨能力的低弱吗? 这种情况是怎么造成的,是中国人先天的血液里带来的,还是后天的文化积淀造成的。我思考以后,觉得还是后天的文化积淀造成的。我想下来大概有这样两条原因。 一,长期生活在文化专制的语境中,优秀的思想者也只能用“代圣人立言”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思想成果,何况芸芸众生。导致独立思考的思维方式严重萎缩,作为独立思考的必需工具的逻辑思辨因为久置不用而钝化。 二,强权话语,以力服人,“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意识也渗透到了学术、思辨的领域,思辨渐渐异化为不是求真理,不是出于对思维活动的爱好、对真理的美的追求,而异化成对建立话语优势的爱好,求在辩论中战胜对手。辩论胜利变成了目的,逻辑就由工具变成了武器。工具也可以使用到自己身上,武器绝对只能用来打击对手,不能用于自己。就我几十年亲见与从书本上所见,中国人并不缺乏辩论,辩论能力并不低下,文化大革命,就是以大字报、大辩论揭开序幕的。今天的青年可能从电影电视片中见识到大字报,对“大辩论”是怎样的情景,可能难以想象。如果亲历过,或者看过今天的大学生辩论赛,你可能不会同意中国人不擅长逻辑思辨的观点。但实际上,中国人擅长的是古希腊人称之为诡辩术的那套东西。 这套东西是古已有之,在中国历史上就很发达。《荀子》、《韩非子》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秦桧提出的那个著名的“莫须有”,就是诡辩术的一种。明代后期,那些权臣、宦官加给不惜牺牲、直谏请命的忠臣、清官一项罪名,叫“以廷杖邀名”。你不是说你这么做是因为你是皇上的忠臣吗?但你估计到这样直言进谏,会触犯皇上,使“龙颜大怒”,皇上如果下令将你廷杖刑毙,你就可以落个不怕死的忠臣的美名,而让皇上背上杀忠臣的昏君、暴君的千秋骂名。让皇上背上千秋骂名的臣子还能说是忠臣吗?这样的为了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美名,而有意让皇上背上千秋骂名的阴险小人还不该杀吗?皇上杀了这样的阴险小人,怎么可以说是杀忠臣呢?从这一系列的推论看,是多么的合乎逻辑。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对这样的诡辩术是见识得太多了,以致我现在说到这里,还感到不寒而栗。 诡辩术看上去也运用逻辑推理,好像是逻辑思辨的一个方面,或者说孪生兄弟。但就像癌细胞是从正常细胞变过来的,在很多方面与正常细胞相同,但癌细胞至少是对正常细胞生存的抑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诡辩术是逻辑思辨的癌变。而导致逻辑思辨癌变的原因或条件,就是由荀子、韩非子开始营造的文化专制语境。 ■你发挥得太多了,还是正面来回答智商高的孩子提出来的问题,凭什么说,网络游戏不会像棋类运动一样,成为一项运动?这样,今天有网瘾的孩子,不就是明天的网络游戏冠军的竞选人吗? ○要说明怎样的游戏可能发展为体育竞技项目,怎样的游戏不会,我想先举魔方为例。 魔方当初传入中国时,我很为它着迷过一阵。但我笨得很,好像玩来玩去没有玩成一回。后来看周围的孩子都会玩了,很快就完成了,我对自己智商完全失望了,就自我安慰,这与智商无关,也就把它搁开了。我那时就知道,魔方有世界锦标赛,参加比赛的选手,玩魔方玩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前不久,我恰巧在电视新闻里看到最近一次的魔方世界锦标赛,完成魔方六面复原最快的只用了一分多钟。获奖选手表演,还能单手玩魔方,遮住眼睛玩魔方。魔方玩到这样的程度,比赛就不是比智力,而是比技巧与熟练程度了。 本来,魔方比赛与棋类比赛有个共同的优点,就是进入门槛低。棋类进入几乎是没有门槛,棋子和棋盘都可以自制;魔方比赛必须买个魔方,魔方一般不能自制,但这点门槛无碍大局。导致魔方难以发展成为一项体育竞技项目的局限性,在于它的智力发展空间狭小。 网络游戏与魔方一样,有智力发展空间狭小的缺点,而它的进入门槛比魔方要高许多倍。网络游戏经营商,就是指这赚钱的,所以,网络游戏的进入门槛只会越来越高,而某一项游戏也不会像棋类一样沉淀下来,固定化,网络游戏经营商没有这样做的动力,他们的着眼点在怎样使游戏推陈出新、升级换代,以吸引更多的人花钱来“消费”这玩意儿。保持游戏的新鲜度是网络游戏经营商追求的目标,所以,游戏智力发展空间狭小的问题,不仅不会改善,而且应该越来越严重。所以,玩网络游戏的结果,使人的思维趋向平面化,或者说是心智的弱化,这也是网络游戏经营商有意无意的追求,因为只有心智弱化的人,不是保持一颗童心、而是保持发育不成熟的童智的人,才可能长期沉湎于网络游戏。这与棋类等体育竞技项目的价值取向是相反的。棋类等体育竞技项目本质上是智力竞技,智力发展空间的无限性,是保证这类项目长期存在的基础。网络游戏本质上是儿童游戏,儿童游戏不可能发展成为成人的体育竞技项目。 ■你这样说倒是有道理的。 ○其实,沉湎于网络游戏(电脑游戏也一样)的孩子,他们也明明知道这一点,明明知道网络游戏(电脑游戏)与棋类运动的差别,可以说没有人会怀抱着成为网络游戏职业选手的远大理想,甚至想通过玩网络游戏,今后去设计游戏,做网络游戏运营商的人也很少有。这里还要说一点,任何行业,业余爱好和职业从事的客观要求与主观感受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心理学有条原则,你对某些事情有强烈的兴趣,就说明你可能在那方面有天赋。这条原则常常是我们择业(如果它是充分自由的)的一条重要依据,但我们不要忽视了另一句话,成功=1%的天才+99%的汗水,这不仅是成功者的谦虚,表明自己并不是天才,更是道出了从事一项事业的艰苦性。而大多数人,在凭着自己的兴趣去选择一项职业的时候,往往对职业化比业余爱好的艰苦性成倍增加这一点思想准备不足,所以后来连原本有的兴趣也丧失殆尽,自己选择的职业变成仅仅是糊口的差使,甚至是一件苦事。所以,即使有以成为职业网络游戏玩家为目标的孩子,真的如愿以偿(我听说已经有了这样的职业),也很可能不久就将这份工作视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大概是你成为专业作家后的切身体会,夫子自道吧。 ○体会到过这样的心情,但我现在是从这困惑中走出来了。因为有些体会,使我知道,这个问题是需要好好研究的问题,是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必须要自己真的有所领悟的问题。你想,一个人最好的一段时光,体力、精力、智力、感情等综合能力最强的时期,是工作的时期,在这段时间里,除去晚上睡觉的八小时,白天工作要八小时,余下的八小时,大概有两个小时是上班时间外的消耗,比如上下班路上花费的时间,还要除去吃饭和做一些必不可少的家务,真正用于享乐的时间少得可怜。如果你从事的职业对你来说只是换取报酬的精力付出,是一种负担,那么你的一生可以说就是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包袱从生走到死,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你要使你的一生幸福,就应该要想办法使你的职业成为你的兴趣爱好,成为你的游戏,要真正做到“工作着是快乐”,每天出门去上班,不是去服劳役,而是去旅游,那样,你要不幸福也很困难。 ■你这不是幸福,是没心没肺。你刚才不是说,业余爱好和从事职业是不同的,从事职业艰苦性是成倍增加的,而你又说要使职业成为兴趣爱好。既然艰苦性差异那么大,怎么成为兴趣爱好?何况许多人对职业的选择是被动的,是职业选择他,而不是他选择职业。由于兴趣而选择了某种职业,那是最理想的择业,尚且会厌倦(你说是对职业化以后的艰苦性思想准备不足),不要说本来是被动就业的。这等于说包办婚姻,先结婚后恋爱,不是说绝对没有,但总体来说,婚姻美满幸福的难度不是比先恋爱后结婚高多了吗? ○你把问题又扯到另外的地方去了,我们一个个来谈。不管是先恋爱后结婚,还是先结婚后恋爱,结婚后一定要有爱情才能家庭幸福,这点你同意不同意? ■这我同意。 ○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结婚后要不要保持或培养爱情,如何保持或培养爱情,而不是怎样建立婚姻关系有利于婚后的爱情生活。你不能用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尚且会爱情淡薄,凑合着过,甚至闹离婚,来证明婚后不可能再有爱情,或者只有没心没肺的人才会有婚后的爱情。婚后的爱情,的确比恋爱时的爱情难度要高,但你要婚后生活幸福,而不是马马虎虎,就只有保持或培养爱情这一种办法。也就是说,除了你自己,没人能使你婚后生活幸福。你婚后生活不幸福,也只能怪你自己。你可以怪到别的原因头上,比如包办婚姻,但对改善你的处境无济于事。你为什么拒绝试一试可以使你幸福的办法呢?哪怕再艰苦,毕竟付出艰苦的努力后换得的是你的幸福。为换得幸福付出艰苦的努力,还不值得吗? ■好,我理解你的意思了,就算你说得有道理。 ○我还要补充一点,我刚才其实说了两种“艰苦”。一种是从事某项事业的艰苦,这是我前面说的。还有一种是转变观念的艰苦,这就是我刚才说的。这两种“艰苦”有联系也有不同。我前面说,因为对职业化以后的艰苦性思想准备不足,会使本来有的兴趣丧失殆尽,这实质上是没能转变观念,或者说对转变观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观念转变过来了,职业化的艰苦性会激发一种愉悦,是比兴趣爱好更高级的快感,这就是幸福感。也就是佛教里说的“烦恼即菩提”。前面说到的苦行僧的幸福感,李叔同的微笑,就是这一类的。回到有网瘾的孩子的话题上,我之所以说他们即使谋到了职业网络游戏玩家的差使,很快就会厌倦,归根结底是他们把职业视为苦事的观念不能转变,一件事变成职业,立刻就是苦事了。而职业化以后的艰苦性,只是一个合理的借口。这就像有些人其实是只想恋爱,不愿结婚的。但在当下的语境中,他只能选择由恋爱而结婚这样一种模式,所以未结婚已在念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结婚,支持这种观念的种种现象就会放大,来不断强化这种观念,你说他婚姻还会幸福吗?这就是佛教说的“境由心造”,中国的成语说“疑人偷斧”、“杯弓蛇影”,俗话说“疑心生暗鬼”,“庸人自扰”。 ■就算你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事做起来也难。你自己也说转变观念是很艰苦的,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可操作性。这不是说了等于白说吗? ○我不是说问题一个一个来吗?你现在是不是承认转变观念的必要性? ■就算是吧,怎么操作呢? ○那就还要回到“幸福”第二条定理:幸福来自对价值的追求,价值来自创造性劳动。 前面不是已经说过吗?现在有的家长,已经具备了满足孩子一辈子吃吃玩玩、不工作的愿望的条件,大款富豪就更不用说了,现在他们的财富,让几代人过丰衣足食、游手好闲的日子不成问题。实际上当下社会已经有啃老族出现,中国、外国都有,豪富人家、平常人家都有。历史上,这种纨绔子弟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但有条件养着,让孩子过寄生的生活,真过上这种生活的孩子是不是就幸福了呢?不,可以说十有八九会感到精神空虚,活着没劲,像《七发》里的那个楚国太子一样。为什么?就因为他们感到生命没有价值。他们享有的一切,都是不劳而获的。人们只可能对不劳而获羡慕,不可能对不劳而获者表示尊敬,而只有尊敬才是从社会心理角度反映出来的对其价值的肯定。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明白这一点,因为评判别人的时候,他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这些标准。反观自己的时候,许多人则会采取掩耳盗铃的办法来自我欺骗。比较常见的是,一个纨绔子弟周围有一群酒肉朋友,甚或狐群狗党。这些人唆使他挥霍家财、作奸犯科、寻花问柳,最后沦落为败家子。我们过去追究败家子堕落的原因,多说到是轧了坏道。没有再究问,为什么总不断重演“纨绔子弟——轧上坏道——败家子”这样的戏套子呢?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纨绔子弟需要有人给他捧场,满足他对尊敬的心理渴求。他只有在那班“朋友”面前,才觉得自己是个强者,是个高贵的也即有价值的人。所以,从本质上说,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心理上一定是个弱者,卢梭在《爱弥尔》里说了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弱者作恶。”这句话同样适用这种情况。所以纨绔子弟和他的“朋友”的关系,不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而且有饮鸩止渴的成分在,与吸毒心理有类似之处。这个例子,从反面证明了价值只能来自创造性劳动。 ■不,这个例子只能证明价值来自劳动,因为你只说了不劳而获者不能有真正的价值成就感。要说“价值只能来自创造性劳动”,你还要提供证据。 ○对,你说得很对。你的逻辑思辨能力提高很快嘛。 ■这是什么话?你不是说把我当论文答辩的老师吗?有学生说老师逻辑思辨能力提高很快的吗?你在不是口是心非吗? ○哈哈,这下我是狐狸尾巴给你揪住了。 ■开个玩笑,我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开始对你这样条分缕析、一板一眼的说法不习惯,说到现在,倒觉得这样讨论可能烦琐些,但对弄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倒有好处。 ○是啊,现在不是提倡科学精神吗?科学精神有个基本原则,就是理性。理性解决一般性的课题,还是相当有用的工具。我就想用理性来研究、解答诸如命运、幸福、爱情、审美这样的人类共同关心又莫衷一是的问题,或者说,对这样的问题给出理性层面上的一种答案。 ■你的野心可不小啊。 ○这谈不上什么野心,而应该是每个愿意独立思考的人必做的人生基础课程的功课。每个思想者都应该也必须对这些题目至少给出自己的理性思考的答案。我的答卷只是抛砖引玉。 价值的来源 ■好了,也不要再说客气话了,言归正传吧,你怎么证明价值只能来自创造性劳动。 ○在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把概念界定一下。一个是“价值”,我们说的“价值”是心理上认同的文化价值,而不是可以用物质来度量、标志的功利价值。一个是“创造性”,创造性是有不同程度的。狭义的“创造性”就是原创性,是要保证在客观上是前无古人的。这个前无古人当然也有程度不同。绝对的前无古人可以说是没有的。可以说我们的创造都是在前人成果基础上的发展。发展有全局性的,有在某一点某一细节上的;发展出来的成果影响有大有小,有长久的、有短暂的;但哪怕再细微影响再短暂,只要说这一点是“创造”、是“发展”,就必须保证是前无古人的,也是说创造者拥有这一创造成果的知识产权。但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广义的“创造”,就是创造者觉得这一点是他的创造就可以了,哪怕是他书上看到的办法,举一反三地用到某个地方,他也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自己的“创造性地运用”,并心安理得地享受“创造”给他带来的精神愉悦。甚至这办法完全是依样画葫芦地照搬来的,但周围的人不知道或没想到可以用这样的办法,这也是他的创造,他从“创造”中获得的愉悦可以一点不少。 现在可以讨论恋爱中的创造性劳动的问题。 所有引起对方的注意、表达自己的爱意、获取对方的爱心、消解之间的矛盾、增加感情的浓度的策划、实施、改进,都是创造性的精神劳动,正是那些曲折缠绵细致周密的心思,带来了恋爱的甜蜜,造成了恋爱的幸福。婚后之所以感到幸福度降低,很大的原因,是夫妻双方都觉得在相互关系中不必这样费心思了。放弃了创造性劳动,就失去了价值,失去了价值,就失去了幸福。 ■你这样说恋爱和婚姻倒是很新鲜的,很有创意的。 ○不,这话早就有人说过,而且很多人讲过。我记得的有卢梭的《爱弥尔》,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倒是现在不大听人说起,所以你觉得新鲜。我建议青年朋友去读一读这两本书,肯定比市面上那些五花八门的教人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书要有益得多。 再回过来说网瘾对青少年身心的危害。现在多说孩子沉湎于网络游戏,本来成绩很好的,后来导致成绩下降,这种情况是说得通的。但我觉得可能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孩子在学习方面遇到了困难,或者因为现在的知识学习变成了一种应试技能学习,使孩子觉得既紧张又枯燥,对所学知识降低了兴趣,或者他觉得在网络游戏中自己可以做得更出色。不管是本来学习成绩好的,迷上网络游戏后导致成绩下降;还是因为由于各种原因学习兴趣已经下降,因而把兴趣转向网络游戏;或者两方面因素是相反相成的,说不清是谁先谁后,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有个共同点,就是那些孩子以为在网络游戏中可以体现他的价值。但这样的幸福幻觉很快就会破灭的,而许多孩子意识到了这种观念的荒诞后,却拼命要对自己掩盖这一点。因为当他们有所醒悟时,觉得已经离开原来的生活轨道,也就是大人认同的生活轨道很远了,所以,只有向自己证明自己是对的,他才可以为离开成人社会的价值标准辩护。这种心理后面,有他的同学、朋友的价值观支撑着他。这种价值观虽然是虚妄的,但却是他愿意相信的。这就像走近一片沼泽,当他知道是走近沼泽了,会觉得退回去太晚了,而且很没面子,还不如望前走,因为他看见前面有人,心想,别人在走,那一定是条出路,说不定很快就能走上康庄大道,结果因为不掌握走沼泽的方法,或因为体力不支,湮没在沼泽中。我注意到那个因网瘾而自杀的小学生,自杀是因为有很深的失败感,而这失败,不是对自己恢复学习水准失去了信心,而是因为他在网络游戏中玩得很失败。这就是到网络游戏中去寻找自我价值体现的幻灭感的集中爆发。而其他有网瘾的孩子,可能不像他陷得那么深,但价值幻灭感一样会有的,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网络游戏的设计就规定只有熟练的技巧,没有创造性劳动,所以没有文化价值。而所谓有网瘾,就是那些孩子太认真了,以为在这里面找得到价值,或者要使自己相信这里面有价值。硬要使自己相信本来没有价值的东西有价值,就不能不产生幻灭感。而自我欺骗的时间越长,幻灭感就越深。结果,在虚拟世界里形成的幻灭感,就可能带到现实世界中来,使他们产生了花季少年不应该有的颓废心理。 所以,我认为治疗网瘾的关键在让孩子明白,网络游戏只是游戏,游戏适当能调节身心,激发智能;过度则会分散精力,影响正业;而弄假成真,以为游戏玩得好就说明自己是出人头地、受人尊敬的强者,那就可能走火入魔,不能自拔。 ■青少年网瘾,也就是贪玩,自控能力差,至于那么严重吗? ○其实,要说贪玩、上瘾,成年人的自控能力一点也不比青少年强到哪里去。当年手掌游戏机,第一代电视游戏机,迷到了多少成年人。我听说作家中就有成日成夜,连续数月打游戏的。我没有迷到这种程度,但也曾在一段时间里每天连续几个小时玩游戏,但从所花时间上来看“瘾”,成年人的网瘾可能不比青少年小,为什么成年人的网瘾没人提,不成其为社会问题,而青少年的网瘾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呢?这不是因为成年人掌握着话语权,所以责青少年严,责自己宽,而是确确实实成年人不会因为爱玩网络游戏(可以推至一切游戏)而产生心理障碍的。成年人会从玩网络游戏中感到愉快,但不会想从网络游戏中去寻找人生价值、寻找幸福。如果有这样的成年人,那么社会就会认为他是心智发育不全。所以,我要把青少年网瘾问题放到“幸福之问”这个题目里来谈。我认为,不正确的幸福观念是青少年网瘾的症结所在。 ■慢一点,你说在恋爱中那些小的心思都是创造性的劳动,又说在网络游戏中只有熟练的技巧,没有创造性劳动,你对创造性的定义,好像是一会儿宽,一会儿窄,很随意的。 ○噢,这里牵涉到一个文化价值的度量问题。文化价值不像功利价值可以有个比较统一的尺度,但既然是价值,就必须有个尺度,这样,我们才能说某事物某行为有很高的价值,而某事物某行为则毫无价值。那么,文化价值有是怎么来度量的呢?我思考的结果是,根据目标任务来定量。恋爱的目标是婚姻,而且不仅是法律关系上的婚姻,而是有爱情的因此也是道德的婚姻,所以,有利于增进爱情的言行就是有价值的,怎样的言行才能增进爱情呢?要有利于展示自己优秀的一面,又不显得是炫耀;要有利于展示自己热情的一面,又不显得粗鲁浅薄;要有利于展示自己智慧的一面,又不显得工于心计;要有利于展示自己质朴的一面,又不显得感情迟钝;要本色而有修养,雕琢而不着斧痕,自然而中规中矩。这是要花一番心思,有一番创意的,虽说你只要真爱上了一个人,自会灵感来临,妙思叠出,但毕竟创造的冲动要你殚精竭虑地去实现。在这方面墨守成规、畏难懒惰、粗枝大叶,如果导致机会错过,也只能埋怨自己。游戏的目标任务是训练人的思维,在必须遵守的规则下竞技,可以培养人对智力的崇敬与对游戏规则的尊重,这样,有利于人以同样的态度去处理社会事务。好的游戏,规则是简单的,变化却无穷尽,结果不可逆料。而网络游戏不具备这样的特点,它用不上什么计谋,也不会“一着错,满盘输”,它里面只有强力,没有智力,没有创造性活动的空间,自然就没有什么文化价值。特别是对把玩网络游戏目标任务定为“幸福”的青少年来说,那就更没有什么文化价值了。一块玉石,可能貌不惊人,但却适于雕刻,一块雨花石,很漂亮,却不适于雕刻,网络游戏就像不适于雕刻的雨花石。 ■那么我们对工作,就能有创造性吗?有的工作可能有创造性,比如你写书…… ○哦,你千万不要简单的以工作种类来划分有没有创造性,比如写书,有句话叫天下文章一大抄,现在科研规定了硬性指标,要评职称,如教授、副教授、讲师,一年要在核心刊物发多少篇论文,就是读一个硕士、博士,也规定在核心刊物上要发几篇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这样为了完成任务而选的题目、写的文章,往往是不抄还不行,哪有什么创造性?还有,现在有许多炮制出来的跟风的电视剧,作者其实没有创作冲动,也只能东抄一点,西抄一点,就看谁改头换面的本事高,终究是件苦事,也是没有什么创造的乐趣的。美术界据说有种行画,画的人就是向钱看,大概在数钱时有乐趣,在画的过程中也是很难有创作愉悦的。 ■对啊,从事创造性职业的人,尚且如此,从事一般不需要什么创造性的,比如流水线上的工人,你叫他怎么把工作变成创造性劳动? ○抓斗大王包起帆,本来不是一个码头上的装卸工吗?干体力活的。他不是看到传统的抓斗存在问题,开动脑筋,刻苦钻研,创造发明,结果成为专家,成为全国劳动模范吗? ■装卸工里出了几个包起帆? ○别的装卸工成不了包起帆,是条件不允许他往这方面想呢,还是他自己没朝这方面想呢?还有,装卸工的创造性劳动,并不一定表现在搞发明创造上,装卸工作本身也是很有学问、很有挑战性的,同样的货,这么装卸与那么装卸,效果可能大不相同。 我再举一个我妻子的例子。她参加工作后,就是油画笔厂的拉管工,这工作类似冲床工,也与流水线上的工作差不多,照说就是熟练工,没多少技术含量,但她自己钻研技术,看检修工怎么校正模子,后来模子校得比检修工还要好,这样她的产量就大大提高。后来她结婚生子,再上班就调到厂部任质量检验员。厂长有一次对她说,你不做这活了,现在日产量指标降低一半,你徒弟还常常完不成指标。你比你师傅技术还要好。你不做了,现在最小号的拉管就没人能做了。我妻子并没有因为她的技术好得到什么功利上的好处,反倒因为指标的水涨船高,使她没能多拿奖金。但厂长的这几句话,一直使她受用到现在,给她一种幸福感。其实,在她钻研技术的时候,工作对她就不再是苦力的干活,而是充满挑战与愉悦的游戏了。尽管她可能抱怨她的成绩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比如每个月没有因此多得奖金,没有被评为劳动模范,但这是幸福的抱怨,只要厂长一句话,她就心满意足了。她因此养成的热爱工作、干一行爱一行的品性,这是使她能战胜逆境,摆脱烦恼,获得幸福的一个重要保证。 ■我想你不会像你夫人一样热爱工作。你上山下乡的时候,爱种田吗?你在工厂里做工的时候,全身心投入你的工作吗? ○的确,我不像我妻子一样热爱工作,这是因为我觉得这些工作不适合我,我适合写作或搞研究。但我工作还是认真负责的,首先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种观念,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是基本信条。然而我不能像雷锋一样安心做颗螺丝钉,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把业余的文学创作看得比工作更重。种田时干些简单的重复劳动,比如夏天在水稻田里拔水草,在棉花地里锄苗,我就构思诗歌。尽管那时构思的诗歌,从今天看起来多是些豪言壮语、标语口号,但我就是从构思这些诗句开始,摸索着走近文学殿堂的。最直接的得益,就是枯燥难熬的农活变得好对付了。像拔水草,看起来不像插秧那样要赶进度,那么劳累,但因为是大热天,一样是面朝黄土,背对太阳,虽然左肘可以在大腿上搁一搁,借点力,但一天弯腰曲背,又是毒太阳照在泥浆水上,带腐蚀质味的水蒸气熏上来,这日子还是很难过的,所以拔水草被评为农场的苦活之一。而因为我在拔水草时不断地作文学遐想,种种苦味就被隔得远远的,我是听周围人对拔水草的叫苦连天,才意识到这活真的应该是很苦的。 ■哈哈,你是身在苦中不知苦。 ○还没有那么高的境界。不过,要说苦,我后来在工厂里再真正体会到文学对精神的消炎止痛、扶本固正的作用。说起来,厂里工作条件比农场要好许多。虽然那时的工作条件在今天看来是有些吓人的。我们是生产西药原料的厂,就是化工厂。所以我们从农场上调到工厂时,制药厂是属于化工局的。化工厂有的污染我们厂基本都有,而且因为设备是因陋就简、土法上马,所以工人可以说是在身体时刻受到有毒有害气体侵害的恶劣的条件下生产。当时厂里有句话,叫“多吃营养菜,少吃年夜饭”。现在人们都知道亚硝酸盐是致癌物质,我当时的岗位,有一道操作工序,就是把亚硝酸钠与硫酸一起加到原料中去,叫亚化反应。这两种东西一加进去,原料立刻变红色,并生出大量的红色气体。这种气体是强致癌物质,虽然由真空泵抽走一部分,但人站在旁边还是不得不吸进许多有毒气体,带口罩也没用,所以我们也不带口罩。但操作工又必须站在近旁,不停地测PH值,由PH试纸上的颜色变化,来掌控反应。我在这岗位上干了六年,现在回想起来,胃里还会不舒服,就像此刻。但我没有生癌,不是夸大了亚硝酸盐的致癌作用,就是老天对我特别照顾。然而在当时,“少吃年夜饭”的威胁,对我们二十出头的青年来说,毕竟还很遥远。现实使人感到难熬的,是大热天也要穿上厚厚的劳动布工作服,穿上中统套鞋,在嗤嗤冒气的蒸气管旁,在冒着一百多度高温的滚滚热气的反应釜口前操作。但是,在刚进厂的时候,我是的的确确不以为苦的。因为农场的工作条件比这还要艰苦得多。别的不说,三夏大忙,在田头能吃到一口常温的土制冷饮——酸醋凉水,就是莫大享受了。到厂里能吃到保证供应的真的有点冷的自制冷饮酸梅汤,不是有一步登天的感觉吗?然后,我在进厂几个月后就抽掉到出版社去写小说了。等一年多后我遭受到无妄之灾,被罚回厂里,感觉就不同了。我由此得出一个结论,人不能过好日子,过了好日子,就过不来坏日子了。 ■这倒是个新鲜的观点。 ○不是,这是中国人传统的一种幸福观。老古话说,人生三大苦事,少年得志,中年丧偶,老年失子。中年丧偶,老年失子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这容易理解,我就一直想不通“少年得志”为什么是苦事,而且与“中年丧偶”、“老年失子”相提并论。我本来认为可能是“少年丧父”搞错了。告诉我的朋友说没有错,为什么“少年得志”是苦,要我自己去悟,所以我就把这话记住了。经历了人生的这一场起落,我似乎明白了一点这么说的道理。少年得志,过上了好日子,往往因为得来容易,不懂珍惜;又自视甚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还容易好高骛远,私欲膨胀;这样,好日子就可能难以为继。或者日子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更好上去,他也会觉得失望与受挫折。这样,他的一生就可能是痛苦的。我从这一点得出一个推论,如果人的一生幸福物质条件是六,少年、中年、老年是一、二、三分布,那么这个人对一生的感觉就会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如果是二、二、二分布,那么一生就很平稳,无怨无悔;如果是三、二、一分布,那一生就一直在走下坡路,不堪回首,苦不堪言。所得的幸福物质条件差不多,但心理感觉可能有天壤之别。这也证明了“幸福是种主观感受”。 ■那当时你怎么挺过来的呢? ○你用“挺”字很确切。当时,我很可能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因为我所经受的打击,我自己觉得有点和牛虻相似。当时我还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到后来我看到《牛虻》,一是觉得受到打击时的心情很相似,一是有种庆幸,我没有像牛虻那样陷在这么深的痛苦与绝望之中。哀莫大于心死,牛虻受打击后心就死了,我也可能心死,看到人可以无耻到那样的程度,可以为了利益颠倒黑白到那样的程度,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是很容易从此愤世嫉俗,或玩世不恭的。我本来是很一本正经的,从那以后,说话、作文有了点冷嘲热讽、幽默调侃。使我从精神绝境中走出来的,一是马恩与毛泽东著作,一是文学。上班的时候还是有些空闲的,安排得好,大概有两个多小时的空。我就把每个工作日能尽量缩短工作时间作为我的目标,这样工作也有了追求,有了乐趣。而省下来的时间,不能看别的书,看马恩与毛泽东著作却是名正言顺的。一则是用争取来的时间读书,有点类似偷读禁书的快感;二则,马恩与毛泽东著作中的浩然之气,对我当时受伤的心灵很有治疗、抚慰的作用,所以,这段时间的学习马恩与毛泽东著作,是最受用的。我还记得当时读书时的心境,好像一下子登上历史的峰顶,看千百年风云际会,大浪淘沙,心情顿然豪迈起来,觉得为个人一时的困顿、冤屈而苦恼,实在是太不值得了。另一个就是文学创作。我当时有一个想法,说信念也可以,我今天经历的一切,都是我明天创作的素材,我总有一天会把这一切写出来。这样,我就取得了两种眼光,一种是现实的眼光,一种是审美的眼光。现实的眼光让我去应对、处理现实问题,审美的眼光又让我把这一切看成是一场戏,每个人都在戏里面扮演一个角色,在作表演。我也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也在表演。我不仅看着别人表演,也看着自己表演。这样一观照,我就从现实困境中超脱出来了。也对自己怎么做人有了要求。因为做人不仅是为自己做的,你扮演的社会角色,演得好不好,不是你自己可以说了算的,终究还是要别人来加以评判的。你可以作出不在乎别人说什么的架势来,其实,内心深处,没有谁能不在乎他人的评价。为什么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因为“世人当以同怀视之”,我的自我价值认定,在知己那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知己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甚至说出了我还不能清晰意识到的意思。总结我的经历,我虽然没能像雷锋那样,做一颗党把我拧到哪里,我就在哪里尽心尽责的螺丝钉,没能像我妻子那样,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但我一直在寻找争取合适我的个性的工作,并不把工作视为糊口的差使,而是把职业当事业来对待,所以,仅就工作这一块来说,我的幸福还是有可靠保证的。 ■我总觉得你的话不是没有道理,但说得有点乱。 ○我明白你的意思。开始我们以工作时间来讨论创造性劳动与价值、幸福的关系,是举个例子来说明。其实,将创造性劳动从工作时间、业余时间的角度去分述,是不太适合的。一个有事业心的人,就很难分清什么时候是他的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他的业余时间。但也不能说,一个人只有干一份社会公认的有价值的职业,才是有事业心的。做好家务劳动,就不能算有事业心。有的人玩物,就玩得很有名堂,文化上有一大块,比如收藏、品戏,就是玩出来的,有很多大玩家,是贵胄富家子弟,他们一生可能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就是“玩物”,但并非玩物丧志,而是对文化积累作出了大贡献,他们就玩出了创造性劳动,玩出来价值,玩出了幸福。叔本华说过:“闲适是最大的敌人”,他们的玩法,使他们的生命走出了富贵闲适抑郁症的泥潭。所以,创造性劳动应该从整个生活态度上去讨论。 我们一般认为,幸福就是满足感,而一旦满足,幸福感就消失了,这大概就是幸福问题上的两律悖反吧?这个问题总觉得解决不了,自从认识到创造性在价值中的意义,我有柳暗花明之感。人之所以会对追求到手的东西很快产生厌倦感,就因为那东西得来太容易,里面没有凝结他的创造性劳动。只有人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才经得起反复的品味、欣赏。 ■那你怎么解释收藏家对他的藏品的反复玩赏,那些藏品可是别人或大自然的作品。 ○对,但他每次玩赏,都在同时回味他发现这藏品过程中的创造性劳动,他人的创造性劳动与拟人化的大自然创造性劳动也激发起他内心的创造冲动。接受美学有个观点,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创造,都需要读者的创造性参与来完成。所以,品赏他人的作品,就是在品赏自己的创造性劳动。 因为创造性劳动成果经得起反复品赏,所以,追求与满足就能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而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状态。在追求与幸福的可持续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相对稳定的、可持续的真正的幸福才能建立起来。 ■你对幸福的整个看法,能不能归纳成这样一句话:幸福在于创造。 ○你概括得很好。 ■那我觉得你在幸福方面其实没说出什么使人惊喜、使人眼睛一亮的观点,但听你说得头头是道,还是有些启发的。 ○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我记得有句话,“雕塑就是把不需要的东西砍去”,好像是罗丹说的,而罗丹把塑成的巴尔扎克雕像的完美的手砍去的故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幸福”这样的大题目,还要发表什么惊世的高论,我没有这个本事,也没有这个野心。我只能从理性角度把我认为的似是而非的幸福观念清理一下,你如果觉得有些启发,我就心满意足了。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何况像我这样的一得之见。还是要你自己去思考这样的大题目,不要因为题目太大,对此有过思考的人非常之多,有许多你敬仰的名人,就放弃你自己的思考。任何人的思考不能代替你的思考,任何你认为非常有说服力的结论,都不能不经你的思考、实践,转化成你的观念。而如果对“幸福”、“价值”这样的人生无法回避的大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只能自己给自己增添烦恼。你其实骗不了你自己,也回避不了价值的追问。 ■谢谢你的忠告。我不能说有什么大收获,“如醍醐灌顶”之类的,但这番对话还是轻松愉快的,你也不要对你的幸福学的济世作用有过高期望。 ○也谢谢你的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