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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小说: 另一类“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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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红
  
  清代乾隆年间的一位文人李斗,在其所著的《扬州画舫录》中记载,广陵城内富甲一方的盐商们在穷奢极欲、争富斗艳的把戏中,除了传统的比“美”,还曾有人用“丑”标新立异,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有喜美者,自司阍以至灶婢,皆选十数龄清秀之辈;或反之而极,尽用奇丑者,自镜之以为不称,毁其面以酱敷之,暴于日中”———这,大概就算是以另类博出位吧。
  这些年来,文学要用“另类”的幌子来吸引读者的眼球,殊为不易。除了内容上一个个你赛我我赛你似的日渐清凉,媒体也逐一加入了厮杀的队伍:纯文本的,图文并茂的,网络的,手机连载的,实在是好戏连台,令人应接不暇。这其中的手机小说,算唱的哪一出呢?有人把这种源自日本的手机小说比喻为“文学的零食”,视其为一种文化快餐,也有人看到了其中蕴涵着的极大商机,挟风雷以入市,四千二百字手机小说卖到了十八万……众说纷纭,手机小说到底该如何定位?
  郑振铎先生在一九三八年出版的《中国俗文学史》中,对于什么是俗文学,开篇即给出一个定义:“‘俗文学’就是通俗的文学,就是民间的文学,也就是大众的文学。”快七十年过去了,这样的定义并不过时,以之衡量手机小说,我们似乎不能将其摒除在俗文学的范围之外。
  正如郑振铎所指出,俗文学在其诞生之初,是不入文人墨客之法眼的,它的产生来自于大众,但随着文人学士们采取这种鲜活的新文体来创作,它就渐渐变为王家贵族的东西了,也就逐渐成为正统文学的一部分,比如民歌,比如变文等等。从手机短信在当下中国的普及来看,手机小说有着为数众多的潜在读者群甚至作家群。这种新兴的创作载体和创作形式,虽然目前还没有为当红作家所青睐,抑或说目前的手机小说作者尚未为文学界所接纳,但是,不能断言,这种字数受到限制的小说,就不会有修成正果的一天。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手机小说的作者。如果拥有高水准的小说作者群,手机这样的载体不会成为大众阅读的障碍,评论家也不至于以某一部手机小说的高下来判断这一新兴事物是否值得一看。
  当然亦有人对手机小说的内容有所质疑,短短几千字,每天七十字的限量,作者创作的空间能有多大?其实这是毋庸担心的。中国传统文学中的诗歌,五言诗、七言诗,总数也不过数十字,却能思接千载,悠游天下,至于表达内心情绪之细腻精致,则每每为后人所叹服。这样看来,字数的受限,绝不是影响文学创作质量的理由,相反,倒有可能促使作者惜墨如金,甚至吸取传统文言文中的一些句式用法,从而使得文字更为精炼纯熟。这对于当下网络及纸质媒体中文字的泛滥,或许还能起到些许收敛抑制的作用吧。
  当然,手机小说并不仅仅是文学的产物,它的兴起令手机运营商们欢欣鼓舞,商业的运作在这一领域占有极大的比重。能否吸引更多的读者来下载手机小说,恐怕是手机小说不可避免的问题,这也将影响手机小说水准的高下。正因为这是一个互动的平台,在读者选择手机小说从而也在塑造手机小说的同时,这些文字也在影响着读者群,因此有人提出手机小说中可能存在媚俗或低下的趣味会引导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这恐怕就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谁能保证你碰到的不会是一堆垃圾?
  也许,随着手机小说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当代的俗文学将带给我们更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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