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箭晨光 一位留学异乡的博学青年刘鹏突遇车祸,顷刻之间客死他乡。年迈的父母在经历丧子之痛的同时,却与同在忍受丧夫煎熬的儿媳对簿公堂,争夺对亡灵的“第一管理权”。这场由“骨灰之爱”引发亲人之间的诉新华通讯社官司,在我国尚属首例,也在当地备受人们关注。那么,最终法院将如何判决这个尚存法律空白的侵权诉讼呢? 殷殷学子,客死异乡 2002年4月20日中午,一辆银白色的丰田轿车奔驰在日本东京市郊区的高速公路上。车内乘坐着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刘鹏以及好友李留军,他们是前往京郊一家当地公司联系工作事宜。沿途风光秀丽,灿烂的樱花在春风下绽放,可是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刘鹏此刻却无心浏览。 刘鹏家住河南省洛阳市,1998年的秋天,刘鹏所在单位因效益不佳陷入经营困境,自小就非常有上进心的他联系在日本工作的大哥后,东赴日本自费留学,他一边学习日语,一边打工挣钱,留学生活紧张而清苦。心系家中幼女和爱妻,刘鹏每天总想的是如何多往家里寄些钱,因为靠妻子一个人的收入很难支撑日常生活开支。每每想到此,身在异国他乡的刘鹏就难免思绪万千。 “怎么?又想嫂子了!”好友李留军打趣问道。“没有!想孩子了。”刘鹏被问得颇有些羞涩。正当俩人谈笑之时,突然间“砰———”一声巨响,前轮车胎爆裂了。“我下去看看。”刘鹏边说边立即下车查看。 车下,刘鹏用脚踢了踢前轮,正在此时,一辆同方向急驰的工具车在超车同时,将刘鹏一下子撞飞了起来,顷刻间,车上的李留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 鸣响凄厉警笛的救护车将气若游丝的刘鹏送进医院,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与此同时,日本警方把车祸情况通知了刘鹏的大哥刘亮。 下午4时,刘鹏妻子方秀英家里客厅的电话铃骤然响起,她接过电话,是刘鹏大哥从日本打来的,大哥未曾说话先是一阵啜泣,方秀英感觉不妙,忙问是怎么回事,大哥道出实情:“4月20日中午,刘鹏与同事一同驱车前往外地,下车修理轮胎时,刘鹏被驶来的一辆汽车撞飞,不治身亡……”方秀英大脑一片空白,两眼一黑晕倒在地。 丈夫出国求学客死他乡,妻子盼夫望穿秋水换来一场噩耗。对公公、婆婆而言,同样承受着巨大的丧子之痛。醒过来后,方秀英把消息告诉了年近七旬的公公刘臣和婆婆陈红萍。婆婆当即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突如其来的变故如同漫无边际的阴云笼罩了全家。 一周后,日本方面发出通知,让方秀英与女儿到日本料理后事并接受相关赔偿。方秀英强忍心中的悲痛,向公公、婆婆提出到日本料理丈夫的后事,年迈的夫妇顾不上多病身体,表示要一同前往。 5月的日本,樱花烂漫。然而这一切对方秀英和刘臣夫妇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一到东京,他们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当刘鹏的遗体被工作人员从太平间缓缓推出时,一家人再也无法抑制积蓄了多日的悲痛,扑倒在遗休上号啕大哭…… 方秀英摩挲着丈夫冰冷的遗体,悲痛的思绪将她带进与丈夫朝夕相处的往昔。1989年秋天,21岁的方秀英大学毕业,分配到洛阳一家国企从事技术工作。不久,爱情也翩然而至,小伙子名叫刘鹏。 男友善良、有学识,能和这样的人牵手一生,方秀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1990年5月,一对相爱的男女携手走入婚姻殿堂。婚后,生活其乐融融。伴随着女儿的出生,丈夫几乎不让妻子做一点家务,那种体贴让方秀英周围的女伴儿羡慕不已。但是,如今方秀英却和心上人相隔阴阳两个世界。 擦干眼泪,方秀英和公公、婆婆商议,尽快结束在日本的交涉,把刘鹏亡灵早日接回故土。 处理后事,出现分歧 然而,公公、婆婆却认为事故原因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们固执地认为儿子是肇事司机故意害死的,要追究真凶。可是,这一切在方秀英看来却非常不解,丈夫生性和善,在国外无怨无仇,故意肇事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丈夫之死,应该是一场意外事故。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死者一切后事料理包括赔偿金的给付,只针对死者的配偶,对死者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由死者的配偶提出,每一项赔偿也必须由其签字方能生效,对于刘鹏父母提出的怀疑不予理睬。 公公、婆婆催促方秀英和日本有关部门交涉该事宜。方秀英表示了异议,她劝说老人:“这里人生地不熟,又没有证据,到哪里去告呀!这明摆着是一场意外呀!况且,如果继续就死因展开调查,不仅签证要续期,遗体也得一直在医院安放……” 儿媳妇的行为引起两位老人的不满,原本步调一致的一家人首次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不久,方秀英就和肇事者所在的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 2002年6月底,方秀英在日本方面提供的协议上签字,并拿到了由保险公司给付的巨额赔偿金。然而,同时她与两位老人之间的分歧却越来越大。 7月30日,刘鹏的遗体火化。经过协商,方秀英与公公、婆婆都拿到了各自的赔偿金。 回国后,骨灰暂时寄放在方秀英的卧室中,在方秀英睡床旁边不足半米的桌子上布置成了一个小小的“灵堂”。公公、婆婆还特意在桌子上摆放了果品、鲜花等物,此后,祭奠便成了公公、婆婆生活最重要的内容。 按当地习俗,人去世后每隔7天祭奠一次,要过10个这样的“七”。这样,每逢祭日,刘臣夫妇便早早起来,拿着买来的纸钱、锡箔、水果,敲开方秀英的家门,来到儿子“灵前”,每次都是泪如雨下。哭完后,开始给儿子“送钱”,在泪水中,一堆堆“纸钱”化做灰烬…… 整个家空荡荡的,满是冷清,方秀英和女儿相依为命。每天早上一睁眼,丈夫的遗像、骨灰盒便映入眼帘,回想起丈夫在世时的恩爱体贴,方秀英的泪水时常夺眶而出。 在痛苦的煎熬中,第10个“七”终于过完了。方秀英想把骨灰早日入土为安,这样对自己对孩子都有好处,对死去的丈夫也是个交待。于是,她花2万元在市区一家陵园挑选了一块环境优美的墓地,并把消息告诉了刘臣夫妇。 然而,在听完方秀英的叙述后,刘臣夫妇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这么快就要忘了!安葬也行,不过总得要有个墓碑,我先做墓碑,等做好了再说吧。”刘臣淡淡地说。 2003年1月,方秀英深深地感到,这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她打通了公公、婆婆的电话,得到的回答是:“碑文还没设计好。”4月19日一大早,方秀英就从娘家赶到住处,给丈夫带去精心准备的周年祭品,并把遗像、骨灰盒细细擦了一遍。8点钟,提着几大包祭品的刘臣夫妇也赶来了。祭奠完后,方秀英提出尽早把骨灰下葬。此言一出,刘臣夫妇脸色突变。 “碑文还没设计完呢!”刘臣说。方秀英当即说:“要不先把骨灰放在陵园吧。”话还没落音,刘臣的声音宛如一口洪钟:“不行,你要敢动骨灰,我就把它放到你的办公桌上!” 一家人大吵一场后不欢而散。回想起在日本的种种矛盾和回来后轻易不肯流露情感的方秀英倒在床上失声痛哭。深夜,翻来覆去的她披衣下床,给单位领导写了一封长信…… 第二天上午,方秀英将信交给了领导。读完方秀英信中的无奈诉说,单位领导当即派两名同志协助方秀英将骨灰运到陵园寄存。也就在当天中午,刘臣夫妇决定到方秀英家看一看,儿子的遗像仍在,骨灰却不翼而飞!夫妇俩当即气晕在地。随后,老两口决定将儿媳妇和其所在单位告上法庭,讨回儿子的骨灰。 亲情官司,人文关怀 2003年4月21日,刘臣夫妇来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起诉儿媳妇在不通知自己的情况下私自转移骨灰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中华民族的美德,同时也对老夫妇俩构成精神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请求立即判儿媳妇将骨灰移至原处,并要求儿媳妇赔偿因私自转移骨灰对老夫妇俩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 4月22日,方秀英接到法院传票。在数次调解无果后,法院先后于2003年5月20日、8月21日两次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刘臣夫妇老泪纵横:“儿媳妇这么狠心,儿子才死了一年就挪动骨灰,挪动骨灰就是起灵啊!起灵不通知我们,能说得过去吗……” 方秀英辩称,自己作为死者的妻子,对骨灰有完全的自主权。将骨灰放置在环境优美的陵园公墓中,没有任何过错。因原告的一再阻挠,致使骨灰无法安葬,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无奈之下向单位求助,在单位领导的帮助下将骨灰寄存公墓,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秀英所在单位不能列为被告,予以驳回。公民一旦死亡,遗体(骨灰)的管理与支配权属于物权范畴。在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参照我国现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精神,遗体与骨灰的管理权应由配偶、父母、子女等公民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共同行使。 根据法律上“最亲密关系”的原则,配偶拥有对遗体(骨灰)的管理与支配权,并处于主导地位。方秀英对刘鹏的骨灰一直享有支配权,在与公婆就如何安置刘鹏骨灰迟迟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将骨灰暂时寄存陵园,既不违法又不违现实之惯例。 2003年9月22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后,刘臣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法官并没有急于判决,而是协同涧西区法院的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2004年9月15日,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再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一审法官崔占魁撰写的判后语,深情念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因此而遭遇的不幸令人同情,但又为继承死者遗产而引发纷争,使本来就已受到伤害的心灵雪上加霜……法律虽然可以公正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继承纠纷,但金钱毕竟无法替代亲情,求家和万事兴!”字字真情,句句体现人文法制的关怀。 终于,反目成仇的一家人言归于好,并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这样一场离奇的官司,因为亲人间的相互谅解就此画上了句号。 2005年4月10日,记者对该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从方秀英那里得知:如今,她和公公、婆婆平时经常相互走动,每逢节假日都在一起团圆,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其乐融融。然而,本案在法律界专家之间引起的讨论却并未结束,由此触及的法律问题及恩怨亲情令人深思。 2005年7月9日,曾经审理该诉讼案件的崔占魁法官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来讲,双方均有权对骨灰进行保存和处理,但谁对骨灰有权优先保存和处理,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国内像这种婆媳争夺骨灰“第一管理权”的官司,在河南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实属首例。 最后,崔占魁法官还想多交代一句:亲人之间应该更多一些关怀、支持,遇到纠纷应多为对方着想才是处世上策,毕竟血浓于水啊! (尊重当事人意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