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报推出的贯彻《劳动合同法》“千米”调查表明,劳动合同 法实施至今,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八成以上。是什么原因推动了劳动 合同法比较高的签订率?调查分析,主因有三。
■主因一
宣传让《劳动合同法》入心入脑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中,80%以上都表示清楚《劳动合同法》 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对其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相 关赔偿条款都比较清楚。大部分职工都表示,他们对《劳动合同法》 的知晓,主要得益于单位工会组织的宣传。
《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后,本市各级工会根据市总工会的要求 和部署,结合实施今年“五五”普法计划,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普及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法制意 识和法律知识。
主动加强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外经委、工商联、企联 等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知识竞赛、辅导讲座、 案例分析等活动,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工会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 法律条款,依法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新法落实到位。结 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 贯彻实施。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履行劳动合同, 努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与职工权益发展的“双赢”。
浦东新区总工会针对工会干部、农民工和知识型员工三类不同群 体“对症下药”,推出了“一书三册”,对不同人群集中关注的《劳 动合同法》问题做更全面、系统的阐释,取得良好反响,三本小册子 印刷量都达数万册。
普陀区总工会将劳动合同法全文编入了《普陀区创建劳动关系和 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工作手册》,分发到各单位。
卢湾区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外来从业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劳 动合同法专题宣传。
静安区尝试整合基层工会干部和劳动监察大队协管员力量,按地 域划分成南京西路片、江宁路片、新闸路片三大网格,进行网格化宣 传。
奉贤区青村镇总工会成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起草劳动合同条款样本,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及各种劳动就业、 劳动用工规范宣传资料等。
■主因二
企业长期良性发展的内在需要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个别专家和企业老板对该法提出了质疑。 但更多的企业却认为,这部法律对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 业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纷纷对该法的实施表示欢迎。
“千米”调查中,一家贸易公司的人事经理周文(化名)坦言, 他们企业处于创业初期,贸易行业职工本身的流动性又比较大,有些 职工上班没一两个月,有的甚至综合保险卡还没办下来,就已经离职。 这不但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严重的不稳定性,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 负担。除了职工离职的当月,单位要为其缴纳保险外,职工自扣部分 往往也要企业承担,职工每流动一次,企业就要为此白白付出近千元 的成本。
周文表示,如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他们企业而言,可 以说正逢其时,为企业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 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就是一个积极构建稳定、和谐 劳动关系的过程,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稳定的生产经营,换一个角度看, 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各种用工成本。这一点也是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需 要。
铭源集团是一家大型民企。
该企业负责人对个别老板认为《劳动合同法》将僵化佣工制度的 说法,明确表示“不可理解”。
该集团负责人介绍,该集团早在2006年劳动合同签订率就达到10 0%。他认为,职工与企业不仅是利益相关者,更是利益共同体。企 业能否健康发展,与作为核心劳动要素的职工的积极因素能否被发掘、 激发出来密切相关。
该集团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劳动合同法》只是一部规 范劳动关系、明确职工基本权益的基准法律,作为一个有宏伟发展战 略意图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不仅是社会责任的体 现,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主因三
守法成本低违法成本高
在“千米”调查中,不少老板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法》大大提 高了企业违法成本。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要吃苦头的!
顺意阁大堂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员工不 急我们急。他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而且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我们将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公司 将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员工一告一个准。现在明摆着,守法了,成本就 低;违法了,成本就高。
一位经营海鲜的餐饮老板很坦白地向记者讲述了这么一件事:一 开始,他对《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也不以为然。最近,这位浙江籍 老板的家乡相继有几位从事服装、鞋帽生产经营的亲戚、朋友,因违 反《劳动合同法》而陷入了一系列劳资纠纷,其中很多纠纷是因企业 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引发的,最终企业不得不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的裁定,加倍予以赔偿。
这件事让海鲜餐饮老板警醒不小,立即请有关方面上门辅导学习 《劳动合同法》,并中规中矩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相关规定 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修订。
三成老板抱试试看心态
劳动合同高签订率固然可喜,但本报“千米”调查也表明,尚有 近20%的企业没有把《劳动合同法》当作一回事,相当部分的职工依 然被排斥在法律的保护伞之外。这些没有守法的企业,不但藐视了法 律尊严,而且对大多数守法企业来说,是一种不公平不公正,势将给 其他企业起到坏的榜样。
一位坚决不愿透露姓名和自己商店名的四川籍火锅店老板表示, 他们火锅店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基本上不超过1年,目的就是想看 看政府对那些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会有什么样说法。这 老板认为,餐饮行业职工本身流动性比较大,签订合同的意愿并不强 烈;同时,餐饮业一般来说规模也不大,所以他的很多同行目前并没 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我就是想看看,这些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行,结果会 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这些同行都没事,我们店的劳动合同到期后, 也不再考虑与职工续签。”这位老板还凭着他的多年办事经验猜测, 有关部门不会“像真的一样”到处查,就是查到了,“一般也不会”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大不了交一些罚款,类似我们这样的 小店太多了,怎么可能查得过来?”
这并不是个别事例。“千米”调查发现,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的企业中,近三成的老板存在着试试看的心态,与职工签订了1年期、 甚至只有几个月的短期劳动合同。这些企业大多是民营小企业,餐饮 行业居多。他们在观望,那些没有遵守《劳动合同法》的企业,会不 会受到政府的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监管,违法企业成本没 有明显增加,这些观望者一旦短期合同到期,就有可能拒绝与职工续 签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尽管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良好,但20%的空 缺率和如何维持劳动合同法动态签订率这两大问题表明,实现《劳动 合同法》贯彻落实全覆盖,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确立《劳动合同法》权威
针对20%的空缺率和任何推动劳动合同法动态签订率逐步走高问 题,华东政法大学法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系主任李建勇亮出了 他的思路。
一是在保持对《劳动合同法》强大宣传攻势的同时,要考虑宣传 的个性化和针对性。比如,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他们更多关心 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收购兼并引发的劳动合同终止、变更等内容, 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宣传攻势时,要适应他们的口味,尽可能在这些方 面讲清讲明讲透彻。而一些作坊式的私营企业,劳资之间一般是一种 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信任关系,对此,则要重点树立其明确的法律意 识,用法律关系取代血缘信任关系,要通过宣传让小老板们明白,这 种关系的取代,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 展的必由之路。
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将定期检查与不定 期突击监察,以及针对劳动合同法的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相结合,除 了1年1到2次对企业营业执照、雇员人数、签订率、劳动合同副本等 进行有针对性执法检查外,还应该在各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小 区等地方建立联络点,调动一切社会力量,通过一切通联工具,形成 一个立体、多层次的劳动监察网络,对各类企业佣工状况进行常态监 察,一旦发现企业违法,严格依法处置,确立《劳动合同法》的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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