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普法任务
(一)持续推进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常态长效发展
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年初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确定重点普法任务、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普法责任单位。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以专题辅导报告、交流分享会为主要形式的“集中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培养法治思维、注重依法决策、增强法治自信、维护法治权威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指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主题更有针对性、组织更加系统化,形成常态长效,带动和影响更多工会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提升整个工会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年终述职述法制度,明确在市总党组书记年度述职报告中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单独进行总结。
(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核心内容长期宣贯,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会条例》以及党内法规的普及宣传活动。把握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女职工维权月、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等重要普法节点,打造“三微一端”普法新媒体矩阵,线上线下开展普法问答、案例解析、知识竞赛、法律直播、微视频、法律沙龙等多形式的普法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进园区、进企业、进班组、进商圈、进楼宇。
组织开展上海工会“百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系列专场活动”。全年预计举办至少100场专场活动,覆盖所有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沪的头部平台企业及4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三)把普法融入工会源头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建设全过程
主动参与涉工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推动市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的决定》。在总结提炼本市各级工会近年来在工会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经验做法吸收上升为立法规范的过程中,配合开展专项法治调研和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提升本市各级工会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在公开征求意见以及法规政策正式实施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文件解读等普法宣传教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内容讲清讲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二、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修改)
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7、《上海市工会条例》
18、《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9、《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20、《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21、《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22、《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三、重点普法对象
1、工会系统领导干部
2、各级工会干部
3、工会职业化社会化工作者、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兼职仲裁员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职工劳动者
四、普法责任单位
1、市总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各区局(产业)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