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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渠道不畅 市总工会发声:建立有效民主协商机制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22-01-20

近年来,涉及物流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矛盾纠纷隐患逐步显现。为有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体作用,今年“两会”期间,市总工会提交《关于有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体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本市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间诉求表达民主协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间的民主协商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

 

未有效建立企业

与劳动者间的协商机制

 

上海工会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平台数据显示,2018-2021年,全市各级工会共上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群体性纠纷、矛盾预警和舆情共47起,超过8成的纠纷、预警和舆情因劳动报酬争议而引发。市总工会在提案中明确指出,当前,不论是快递物流、还是外卖送餐网约车等领域,本市均未有效建立起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诉求表达和民主协商机制。

 

行业协会组织架构不完善,是造成当前困境的原因之一。提案中指出,当前本市外卖送餐、网约车等领域均未建立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对相关行业内推进民主协商制度造成一定困难。部分已建立行业协会的,如快递、家政等领域,仅有市级层面行业协会组织,缺少区级层面的企业代表组织。因此,即使行业工会可与头部平台企业直接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相关事项开展平等协商,但是这种缺乏企业方代表组织的模式仍然面临协商代表主体代表性不足、协商过程存在利益倾向等问题。

 

争议解决缺乏公平

建议成立行业调解组织

 

互联网平台企业既把“算法”作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劳动者取酬的控制界面,又将客户或消费者评价作为对劳动者的约束责任,造成平台企业在劳资关系里完全“隐形”。然而,当劳动者在遇到不公或不满,需要解决问题或出现争议时,平台企业往往成为“仲裁者”。在缺乏健全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背景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争议解决端口。

 

有鉴于此,提案建议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行业工会积极参与,在快递、外卖送餐、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行业尽快成立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遇到用工纠纷时,能第一时间找到行业调解组织这一维权端口。

 

由于行业协会组织等因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及时建立,提案同时指出,可探索创新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民主协商制度,由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行政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共同研究平台关联协商模式的新型民主协商制度,携手推动行业内头部平台企业工会和关联企业工会组织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关联企业就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开展平等协商。同时,建议建立街镇(园区)层面的多方会商会研会判机制,层层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突出主管部门作用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困难的处境,还与行业主管单位更多侧重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传统途径有关,在指导行业内企业依法制定合理劳动定额、协调企业依法做好劳动者队伍稳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推进上力度不大。

 

提案根据主管部门职能提出了具体责任划分,建议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外卖送餐行业,由邮政管理局牵头快递行业,由交通委牵头网约车行业,主导推进相应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的建立。积极支持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内企业配合工会组织做好劳动者入会工作。同时,建议各主管部门与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进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开展平等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