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工会+法院”再添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4-09-29

“保障劳动者权益,劳资双方不仅要调解好,还要执行好。”昨天,奉贤区人民法院与奉贤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协作,在原有的巡回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等合作机制基础上,共同构建劳动者权益保障执行联动机制,签订《劳动者权益保障执行联动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执行层面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院跨前一步

  确保劳资纠纷执行到位

  欠薪案件,特别是群体性欠薪案件的解决,对于法院与工会来说都是工作重点。然而,群体案件因涉及员工人数众多、利益诉求多样化、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处理难度较高。奉贤区总工会职工援助律师顾帅介绍,现有的法律援助基本都集中在仲裁和审判阶段,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暂时没有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和路径。

  “欠薪案件发生时,公司大多已经资金链断裂,公司可能存在无财产可执行、执行财产金额较低等难以全部覆盖员工申请执行金额的状况。”顾帅介绍,在案件调解的实践过程中,法院高度参与和提前介入,与当事人职工加强联系,可以通过职工提供公司财产线索,尽快追加查封冻结公私财产。“在此前处理的某公司案件中,正是靠职工提供的应收账款线索,由法院方向债务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催收账款用于解决欠薪资金执行。刚刚处理的另一公司欠薪案件中,涉及公司原材料、财产的查封、冻结和拍卖,线索也是来源于职工。”另一方面,法院的介入,也让职工充分了解到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和实际情况,以此提高调解的满意度。


  深度协作形成

  奉贤“工会枫桥”新模式

  实际上,签订《备忘录》是奉贤区在完善保障职工劳动权益链条上的又一重大举措。近年来,奉贤区总工会与区法院主动跨前,成为全市第一批建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试点单位,先后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站”。截至2024年9月,区总工会职工援助律师团队先后为奉贤数十家企业的被欠薪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员工达900余人,帮助员工执行到位工资款近1700万元,成效显著。

  《备忘录》中明确表示,对于涉劳动者权益纠纷案件,区总工会与区法院可以联合开展诉前调解、执前督促、执前调解及执行和解等。《备忘录》签订后,法院方对于涉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效法律文书,将优先立案、快速查控、及时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双方将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数据统计、线索移送及其他沟通协调工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执行联动机制上更进一步,构建起“商调裁诉执”闭环工作机制,形成了奉贤“工会枫桥”工作新模式。

  “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只是‘纸上权利’,更应该是‘真金白银’。”签订《备忘录》后,工会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联系,通过双方的深度协作,共同预防和解决涉劳动者权益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