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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汉(1898—1927)
发布时间:2006-07-26
  李启汉,乳名志生,又名森,字仙槎,湖南江华(今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出生在贫农家庭。民国4年(1915年)进衡阳府中学,后转入长沙岳云中学。民国8年,参加五四运动,被推为学生代表,随毛泽东等去北京,进行驱逐湖南督军张敬尧的请愿活动。民国9年,进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参加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并受命发动和组织工人运动。同年秋,在上海沪西小沙渡工厂区创办工人半日学校。12月改为工人游艺会。民国1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领导英美烟厂工人举行大罢工。罢工胜利后成立上海烟草工会。同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任干事兼《劳动周刊》编辑。此后,继续领导工人组织工会,培训了一批最早的工会领导干部,推动了上海早期工人运动的发展。民国11年1月,香港海员大罢工爆发,他负责组织香港海员罢工后援会,筹款援助。并代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到香港、广州慰问罢工的海员。为此遭上海巡捕房的拘留,不久获释。后又发动浦东日华纱厂工人和上海邮电工人大罢工。同年5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6月,被租界巡捕房以“扰乱秩序罪”逮捕,并被引渡到上海护军使署,民国13年10月出狱。民国“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后又任中共广东区委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五卅惨案发生后,负责主持和领导广州6月2日反帝示威大游行。7月,省港罢工委员会成立,任委员、干事局局长。民国15年4月,香港总工会成立,任党团书记。同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继续领导省港大罢工斗争。民国16年2月,接任全国总工会广州办事处主任、中共省港罢工委员会党团书记。同年4月,在广州四一五反革命事变中被国民党反动派秘密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