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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华(1899—1925)
发布时间:2006-07-26
  刘华,原名炽荣,字剑华,四川宜宾人,出生于佃农家庭。民国4年(1915年)读完高小。民国6年随父外出谋生。民国9年秋,从四川到上海中华书局印刷所当学徒,工余为《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做校对工作。民国12年夏,得到于右任的推荐,进上海大学附中部半工半读。他在校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被推选为学生会执行委员,并加入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后担任上大附中团支部书记。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3年5月,担任团上海地委学生部主任。民国13年秋,党组织根据他希望到工人群众中去的要求,派他去参加建立沪西工友俱乐部的工作,任副主任,分管宣传和组织。他深入群众,经常在清晨4时同积极分子赶到日本纱厂门口站在长凳上演讲,宣传革命道理。在3个月中,俱乐部会员发展到近2 000人。
  民国14年2月初,日商内外棉五、七、八、九、十二等厂工人因反对日本资本家殴打工人、扣押工会积极分子,群集到沪西俱乐部附近空地集会,刘华主持大会,庄严宣布组织工会,成立纠察队,举行罢工。到2月18日,全市有22个厂3.5万名工人参加罢工。这次二月罢工吹响了五卅运动的前奏曲,带动各纱厂纷纷建立工会,并成立各纱厂工会联合办事处。刘华任副主任兼宣传主任。
  民国14年5月15日,顾正红惨案发生。24日,内外棉纱厂工会等35个团体在潭子湾隆重举行“顾正红烈土追悼大会”,刘华为大会总指挥。同月30日,五卅惨案发生后当夜,中共中央决定发动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并指定李立三、刘华等组成五卅运动罢工委员会,领导工人方面的罢工和斗争。5月31日晚上,上海总工会宣布公开成立。刘华被推选为上海总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任上海总工会组织科主任兼第四(小沙渡)办事处主任。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
  五卅运动期间,刘华肺病复发,严重咯血。民国14年7月21日,他四川老家惨遭土匪部队摧害,弟被打死,母被打伤,父被绑走,祖母病危。他哥哥急电催他速回。刘华忍住悲痛,回信说:“国家衰弱,强邻欺侮,神圣劳工,辄为鱼肉。我亦民族一分子,我亦劳动一分子,身负重任,何以家为?须知有国方有家也。”抱病在沪继续领导工人坚持斗争。
  民国14年9月18日,军阀封闭了上海总工会,通缉刘华。帝国主义者与直系军阀孙传芳谈判,策划杀害刘华,工部局并派密探四出追踪。11月29日,刘华在南市参加反段(祺瑞)市民大会后,途经公共租界时,被英捕房密探抓去,随即被引渡到军阀孙传芳的淞沪戒严司令部。刘华被捕后,党组织极力设法营救,上海总工会等团体向军阀提出抗议,要求立即释放刘华。12月9日,上海总工会召开工人代表大会,选举委员16人,公推刘华为副委员长,并以代表大会名义要求释放刘华。
  刘华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刑逼、利诱,始终坚贞不屈。12月17日,孙传芳下令将刘华“秘密枪决,灭尸不宣”。深夜11时,刘华在南市蓬莱路附近荒地上被害,壮烈牺牲。“愿拼热血如春雨,洒遍劳工神圣花”,正像他以前写的誓言那样,把自己壮丽的一生全部献给了工人阶级的伟大事业。12月20日,上海总工会通电全国,称刘华是“我们最亲爱、最勇敢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