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劳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对全国劳模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全总下拔给本市的全国劳模专项补助金中支出。
现定于3月19日-3月23日,在上海市工人疗养院(延安西路2558号)设立全国劳模健康体检专场,为劳模提供方便。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好在职劳模的岗位工作,妥善落实退休老劳模的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全国劳模体检专场的时间段,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全国劳模,集中前往进行健康体检。对不能在专场日前往健康体检的全国劳模,市总工会不再安排劳模体检专场。
联系人:张夏美63211939*4102
工疗联系人:苏晶62709288
附件:
市总经济工作部
2014年3月4日